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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关于征集城区道路名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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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540     更新时间:2020-08-28    截止日期:2020-09-27
随着北海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日臻完善,新修街路不断增加,对人民群众邮寄、正常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带来诸多不便,也制约了北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急需对新修的街路进行命名、更名和设置标识。为实现城市地名规范化、标准化,方便群众生活,体现北海城市形象与城市品位,经过前期摸排梳理,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道路名称,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名称的道路情况:

生活区南北向已建道路13条:滨港十二路(主干道)、滨港十路、滨港九路(主干道)、滨港八路、滨港七路、顺河路、滨港六路(主干道)、滨港五路、滨港四路、滨港三路、滨港二路、东港一路、疏港路(主干道)。

生活区东西向已建道路8条:北海大街(主干道、疏港路以西段)、北海一路、北海二路、北海三路、北海四路(主干道)、北海五路、北海六路、郝家沟路(主干道、疏港路以西段)。

工业区南北向已建道路4条:东港四路、东港六路(主干道)、东港七路、经十四路(主干路)

工业区东西向已建道路6条:纬二十四路、纬二十五路、纬二十六路(主干路、G228)、纬二十九路、北海大街(主干路、疏港路以东段)、郝家沟路(主干路、疏港路以东段)

二、命名原则和要求:

为使城区街路命名更趋合理,更加科学、规范,使命名更具有北海文化底蕴、反映北海面貌,需征集道路名称,遵循下列原则:

1、街路命名必须符合《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不得以有损于国家尊严、违背社会公德、带有封建和殖民色彩、复古崇洋、格调低下、古怪离奇、任意拔高等不良倾向的词语命名。

3、体现我国民族自尊、自强、自信,传承中华民族文化。

4、命名要说明路名的来历含义,含义健康,积极向上,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

5、通俗易懂,照顾习惯,体现我区历史、文化、地理或者经济特征。

6、反映特征,与使用功能相适应;名称应与使用性质及规模相吻合,不能过大和过小;名实相符,路名要与功能相匹配。

7、除纪念性路名外,不以人名命名路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命名路名,不使用外文和利用外文直译命名,切忌洋化、封建化;

8、名称用字要选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字,应当准确、简明、规范、易懂,符合我国语言习惯,禁止使用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叠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杜绝使用自造字,不用多音字,慎用方位词和数词。

三、投稿时间及方式

1、投稿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7日止(以发件日期为准)。

2、投稿方式:参与者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地名征集活动。投稿邮箱bhxqghk@126.com,投稿条数不限;咨询电话:0543-6586802。

四、有关事项

1、请投稿人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2、投稿人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3、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由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专班负责。

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专班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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