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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提醒|“潮涌台州湾创业头门港”全省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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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074    更新时间:2023-11-27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浙江中部沿海,台州湾北岸,坐拥“港口+腹地”,交通条件优越,海洋资源丰富,是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中重要的物流港和能源资源储运基地。这座生态港城有着一段不断迭代的发展历程:2006年,省政府批准设立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临海区块;2017年,开发区整合提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21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年,经国务院批复设立台州综合保税区。
  这里,台州1号公路绕湾而过,串联起正在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白沙湾海滨公园、东矶岛,以及头门港跨海大桥、桃渚古城等多处建筑和景点;同时,依托金沙湾和台州综合保税区,开发区正在打造诗意小镇和保税小镇,构建集生态居住、商贸金融、旅游休闲于一体的“山、城、湾、海”特色生态型城市空间。这里还有百年名校哲商小学、培文阳光实验学校、台州学院附属中学、台州学院产业学院、浙江吉利技师学院等丰富的人文和教育资源。港、产、城、湾联动一体化发展,台州湾畔正拔起一座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新城,一幅“两山”转化带动绿色发展的生动画卷徐徐展开。
  为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在纪念“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之际,全面展示台州湾经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自然和人文风光,运用摄影媒介诉说头门港的前世今生,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特举办“潮涌台州湾创业头门港”全省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
  临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临海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航拍俱乐部
  二、征稿内容
  作品需紧扣“潮涌台州湾创业头门港”主题,围绕台州湾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发展、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等,全面反映台州湾经开区临港新城、港口码头、工业经济等发展成果,展示“五区叠加”“三岛联动”发展格局,以及经开区人的拼搏创业精神,要求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三、征集时间
  发布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以收到作品为准)
  四、入选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金质收藏1件,稿酬人民币8000元;
  银质收藏5件,稿酬各人民币5000元;
  铜质收藏10件,稿酬各人民币2000元;
  优秀作品88件,稿酬各人民币500元。
  •收藏作品作者不重复,优秀作品作者可以重复,个人入选总数不超过3件。
  •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
  •入选作品稿酬由承办单位向入选者支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要求为近期创作。
  3.作品地点必须取材于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相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记录类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5.每幅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
  6.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必须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须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布正式入选名单。
  8.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9.禁止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0.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1.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2.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3.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作品评选
  由举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等进行评审。
  七、投稿须知
  1.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每组计1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G。
  2.投稿邮箱:1178329933@qq.com
  参赛作品按照“投稿者姓名+作品标题+手机号”格式为作品命名,并将投稿作品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至邮箱(注明“潮涌台州湾创业头门港”全省摄影大赛投稿)。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联系人:陈海锋,

https://mp.weixin.qq.com/s/XOdHyLrGWAxUrIdfKWGS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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