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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苹果杯”全国苹果诗歌创作大赛有奖征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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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9230     更新时间:2021-08-21    截止日期:2021-08-31
  为扩大洛川苹果国内外影响力和美誉度,提升洛川苹果品牌核心竞争力,为洛川苹果注入新的文化内涵,特举办“洛川苹果杯”全国苹果诗歌创作大赛。

  一

  组织机构

  主办:第十四届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组委会

  承办:洛川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截稿(以投稿邮箱时间为准)

  三

  征稿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诗人和诗歌爱好者

  四

  集中编号、展示时间

  2021年9月1日开始

  五

  有关要求

  (一)本次诗歌只接受新诗(包括散文诗)。每首诗歌不超过30行;散文诗可组章,限3章,限2000字。不接受组诗投稿。每名作者限投稿2首,多投不收。

  (二)作品内容可以苹果的品种,融入地方特色或文化来抒写;亦可以苹果为媒介,书写生活的感悟。或敞开审美情怀,从苹果文化、苹果历史、苹果情趣等入笔,把多彩的苹果文化艺术地展现给读者。

  (三)参赛作品要求原创首发(未在纸媒及网络平台发表过)。不可抄袭盗用他人作品,若发现抄袭,或之前发表过,取消评奖资格。

  (四)不收纸质投稿。来稿请在邮件主题标注“洛川苹果杯诗歌大赛+省份+作者名+作品名称”。作品粘贴在邮件正文区并以word文档附件形式发送,作品后注明作者姓名、笔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姓名应与奖金发放银行卡户名一致,否则视为放弃)。
  (五)每位参赛作者的初选作品将以专集形式在《洛川宣传》、《洛川文联》微信公众号平台推出,请参赛作者随时了解大赛进程。

  (六)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及获奖作品免费用于出版、诗歌朗诵会、谱曲、影音制作或其他的推广宣传。作者拥有署名权。获奖作品将在《果乡风》杂志上刊登,不再另付稿酬。

  (七)主办单位人员不得参赛,所有参赛人员不得担任评委。

  (八)评委拟邀请全国知名诗人、诗评家担任。

  六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5000元+价值980元洛川苹果

  二等奖2名:3000元+价值680元洛川苹果

  三等奖3名:1000元+价值380元洛川苹果

  优秀奖30名:500元+价值180元洛川苹果

  人气奖2名:200元+价值180元洛川苹果(人气奖根据浏览量及文字质量综合考量)

  以上奖项均颁发纸质荣誉证书。

  七

  投稿邮箱及联系方式

  3357832844@qq.com

  电话:0911—3931204

  八

  赛程安排

  1、征稿阶段:(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31日)

  本次赛事于2021年8月18日开始接受参赛投稿,至2021年8月31日24:00结束投稿。

  2、编号、展示阶段(2021年9月1日开始)

  对初选的优秀作品进行统一编号,在《洛川宣传》、《洛川文联》微信公众平台上匿名发布、展示。

  3、评审阶段(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10日)

  组织初评和终评两级评审。邀请全国知名诗人、编辑、诗评家任终评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匿名打分的方式。初评从征集稿件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再由终评委从中评选出等级奖、优秀奖、人气奖作品共38篇。

  4、颁奖阶段(2021年9月26日—9月28日)

  邀请获奖作者代表到洛川进行交流采风,参加第十四届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节颁奖典礼。

  5、诗集出版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1月)

  在文学季刊《果乡风》上进行刊发,或出版《“洛川苹果杯”全国苹果文化诗歌大赛优秀作品集》。

  第十四届中国·陕西(洛川)

  国际苹果博览会组委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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