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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站核心枢纽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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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40     更新时间:2021-08-31    截止日期: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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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天津南站地区城市设计水平,加快推动津雄、津沧城际铁路以及天津南站枢纽建设,全力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聚焦天津南站科技商务区(以下简称“商务区”)功能定位,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的城市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宣传力度,提升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承接能力,最终实现将商务区建设成为站、产、城一体化发展的津城“微中心”的目标任务。经认真研究,组织开展天津南站核心枢纽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征集。


枢纽地区空间效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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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范围


区域整体层面总面积约486公顷,重点开展城市功能策划、城市整体意向、空间格局、城市轮廓线等深化设计;

枢纽核心层面总面积约106公顷,重点针对车站枢纽及周边区域的地标建筑群等进行建筑概念方案深度设计、车站枢纽及周边区域的一体化地下空间进行详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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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设计咨询费


(总价2000万)

合计1500万,支付给每个提交有效应征设计方案的设计团队的咨询费300万 (5个)方案优化、深化费用

合计280万,支付给优胜方案的设计团队对其方案进行优化和深化的费用140万 (2个)征集活动承办费用

征集组织、全过程规划技术支持、会务费和成果宣传费用2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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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1)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深化并提交活动整体安排及各阶段实施方案送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2021年10月1日前,中标人须完成征集活动发布。(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2022年1月31日前,中标人须完成征集优胜方案评选并将获奖名单提交主办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2022年6月1日前,设计补偿金和设计深化费用支付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2022年7月1日前,移交所有档案资料。(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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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一)的所有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3.投标须由联合体主体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若为联合体主体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若为联合体主体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4.联合体主体人须负责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明确联合体主体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5.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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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7日到 2021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303

方式: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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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303)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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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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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ccgp-tianjin.gov.cn/register/organization/supplierRegister.jsp)。2.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YGP-2021-C-0010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天津银行陈塘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04401201080189306(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tjhyzbb@163.com。(3)邮件主题为:HYGP-2021-C-0010报名信息。(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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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区域和产业协同办公室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

  联系方式:022-87988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303

  联系方式:13612123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应老师

  电 话:13612123692

链接参考:多维城市、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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