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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局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优秀电影剧本征集活动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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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520     更新时间:2021-10-25    截止日期:2021-11-10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优秀电影剧本创作和成果转化,搭建优秀编剧人才与影视生产企业沟通合作桥梁,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局面向全国电影创作者广泛征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创作的优秀电影剧本。

  一、主题要求

  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讴歌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手足情深,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光辉历程,生动展现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题材范围

  (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题材。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充分展现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的关心关爱,生动讲述各族干部群众弘扬“乌兰牧骑精神”“蒙古马精神”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扎根生活沃土、服务牧民群众,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感人故事,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旗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充分展现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三)“传承红色基因”题材。迎接党的二十大,深刻反映波澜壮阔的百年党史,展现党领导人民走过的光辉历程、作出的伟大贡献、取得的宝贵经验,描绘百年大党的梦想与追求、情怀与担当,讲述党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鱼水深情,讲述优秀共产党员践行伟大建党精神的先进事迹。

  (四)“实施乡村振兴”题材。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展现广大干部群众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追求美好生活和共同富裕的生动实践,生动展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气象。

  (五)“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题材。立足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生动书写内蒙古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使命担当,多角度展现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成果给各族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举办单位

  由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局主办,剧本征集评选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电影处。中央宣传部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作为支持单位,参与部分评审工作。

  四、征评时间

  1.投稿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1月10日

  2.评审时间:2021年11月-12月

  五、评审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委托国家级专业机构对征集电影剧本进行评审推优,并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通过后,于2021年底前在内蒙古文明网等媒体公示。

  六、扶持办法

  优秀剧本2部,每部扶持20万元人民币(税前);

  创意剧本4部,每部扶持10万元人民币(税前);

  成长剧本9部,每部扶持3万元人民币(税前)。

  注:

  1.具体扶持数量依据剧本质量等情况相应增减,以最终发布为准。

  2.获得扶持电影剧本须在1年内在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局申报备案立项。

  3.获得扶持的电影剧本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对各电影剧本版权方给予50%的扶持资金;电影剧本通过国家电影局备案立项后,给予剩余50%的扶持资金。

  4.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局将对开机拍摄的电影剧本进行跟踪服务和优先扶持。

  七、参评要求

  1.参评主体为电影剧本版权方,不受地域限制。

  2.参评作品必须是反映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或内蒙古重要事件、人物的电影剧本。以现实主义题材为主。

  3.参评作品原则上应为最近两年内创作未获得过省级以上扶持奖励、具有完整电影剧本架构、符合电影剧本篇幅长度(剧本字数在2.5万至5万字)和形式,仅限于中文剧本。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他体裁稿件不在参评范围。

  4.参评作者对电影剧本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且未转让版权。如系改编自他人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剧本的有效书面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有关当事人书面授权同意书面材料。

  5.参评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侵权或已转让版权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取消其资助资格,追回资助经费。

  八、投稿方式

  1.参加剧本征集的作者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局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评选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及剧本全文、故事梗概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局电子邮箱nmgzzqdyj 163.com(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作者姓名和剧本名称)。为确保公平公正,剧本评选采用匿名形式,剧本全文、故事梗概中一律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否则不予参评。

  2.请将《申报表》、剧本全文、故事梗概纸质版及参评作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通过快递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电影处1307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内蒙古电影剧本征集评选”字样。截稿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投稿日期以当地邮戳、快递单为准。

  3.参评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剧本征集评选办公室。如出现因作者联系信息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主办单位,从而导致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的状况,视为参评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九、特别声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参评作者自留底稿。

  2.投稿不符合“参评要求”,缺少必要材料及“一稿多投”剧本不予参评。

  3.为保障剧本作者权益,防止剧本内容泄露,待评选活动结束后,剧本征集评选办公室将对未获奖的剧本(纸质版、电子版)进行集中销毁。

  4.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启事由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局负责解释并保留对本活动事项进行调整的权利。

  联系人:刘策0471-4818124 18848168777

  李洋0471-4825646 18686011787

  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局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评选申报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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