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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征集院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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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787     更新时间:2023-02-16    截止日期:2023-02-28
  活动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77年的政史系,1982年更名为政教系,1994年更名为政法系,1999年更名为法政经济学院,2006年更名为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10年更名为法政学院,2022年12月更名为法学院,院训为“崇德尚法、求实致远”。学院现有法学、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法学和行政管理两个本科专业,学院院长为吴卡教授,学院党委书记为查颖教授。
  为进一步体现法学院办学理念,彰显学科专业特色,强化师生、校友对学院的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现公开征集学院院标。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17:00止。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关心支持法学院建设和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设计要求
  1.寓意深刻、创意独特,能够反映法学院的办学理念、学科特色,内容建议包含学院中英文名称(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Law School of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和成立年份(2022年)。
  2.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电脑制作,设计图案请提交ai、dxf矢量格式或psd源文件,以及jpeg或jpg格式文件,同时附作品构思与创意说明(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字)。
  四、投稿须知
  作品打包发送至邮箱ewens1123@126.com
  联系人:邵禹文
  联系电话:0579-82298617
  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五、评选程序
  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初评,初选3-5个优秀作品入围二次评审;入围作品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二次评审,最终确定采用作品,颁发采用证书,奖励5000元,其他入围作品颁发入围证书,每项奖励1000元。
  六、特别声明
  1.学院有权对采用作品作适当修改。院标一经确定,其所有权、使用范围均由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享有,作者不得再将其或类似作品用于其它任何场合和机构。
  2.作者应对征集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凡参加本次院标征集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4.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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