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张家港凤凰镇人民政府、中新凤凰(张家港)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1、以“自然、生态、生活”为主题进行大地艺术装置作品创作;2、以张家港凤凰镇人文特色为主题进行大地艺术装置作品创作。中新·鸷山项目基地,包括但不限于鸷山潭、南湖蓬莱、北湖石庭、东陆湿地等代表区域;一等奖:1 名,奖金 8000 元/人,颁发奖杯、获奖证书;二等奖:3 名,奖金 3000 元/人,颁发奖杯、获奖证书;三等奖 :10 名,精美奖品1份/人,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1、作品尺寸:单张设计稿尺寸不小于A4,分辨率300DPI,颜色模式RGB,大小不超过20M/张;2、作品需包含效果图(jpeg格式、不少于2张)、设计理念(word格式)、材料工艺(word格式)、尺寸标注;
3、系列作品:系列作品为一件作品,单件系列作品不建议超过6张设计稿。
3、投稿数量:
· 独立参赛作者(包含单作者参赛和多作者合作参赛)一次投稿不超过3件作品;· 院校/公司团体为一个单位参赛,需由教师代表/公司代表进行报名;
4、作者数量:单件作品作者数量不超过3人。1、参赛者在投稿前需提前联系主办方领取报名表并填写提交;2、投稿作品需打包上传,打包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单位名)- 作品名”,格式可以是rar、zip等压缩文件;3、报名电话:18550080502 夏老师(微信同号);5、投稿时间:2021年4月11日 - 2021年5月10日(截止日期)3、作品的设计,不得破坏原有地貌、景观、植物,不得阻碍既有交通动线,不得遮挡原有主体建筑物;4、作品的设计,应本着环保、生态、节俭的创作理念,应考虑到后期落地造价,原则上作品造价不超过5万元/件。
3、2021年5月15日~5月17日:投稿作品展示、网上投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主动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1、参与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作品,不能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和单位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合法知识产权。一旦查实非原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立即取消其参与、入围与奖励,收回资金物资及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若主办单位因此被起诉或产生其他损失的,主办单位有权要求该参赛者进行全额赔偿,主办单位已先行赔付的,有权向参赛者追偿所有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2、参赛作品未在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3、凡入围作品均有落地机会,主办方具有入围作品落地的自主选择权,主办方将提前联系作者并签订相关协议;4、作者拥有投稿作品的署名权,投稿作品其他所有版权归竞赛主办方所有,主、承办方可以任何形式将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不另付酬;
5、对于任何作品的丢失、误导、错位、篡改、删除或失效,赞助商、合作方及相关大赛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参赛作品不得包含任何不恰当的、诽谤或诽谤性的、骚扰性的、辱骂性的、威胁性的、有害的、粗俗的、宗教亵渎的、过度暴力的、种族歧视的、民族歧视的或其他令人反感的或淫秽的、色情的、淫邪的内容;不得包含对他人或动物造成伤害的内容,不得使用任何水印或艺术家签名;
7、凡参赛者提交报名资料及参赛作品,即表示同意大赛确定的评选方式。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的评选结果具有最终裁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