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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省第六届旅游商品大赛 暨文昌市十大旅游商品评选、参选 2021 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2021海南省第六届旅游商品大赛暨文昌市十大旅游商品评选、参选 2021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评选活动
二、活动主题:创新特色旅游商品 发展海南特色产业
三、组织机构 :
(一 )指导单位: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文昌市人民政府
(二 )主办单位: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文昌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三 )大赛评审:邀请国内、省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四、奖项设置
共设奖项60个 ,其 中金奖10个 、银奖20个 、铜奖30个 。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颁发奖金、奖杯及证书。大赛获奖作品奖金为:金奖 3000元 ,银奖 2000元 ,铜 奖 1000元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交纳税金。
五、参评作品范围及要求
(一 )参评作品范围要求
1.作 品必须具备实用性、创新性和市场性,能体现海南本土要素和文化特征的旅游休闲食品类、旅游方便食品类、旅游茶品类、旅游冲调品和水饮品类、旅游酒类、旅游调味品类、旅游服饰和家居纺织品类、旅游箱和包类、旅游鞋和帽类、旅游电子和电器类、旅游文化日用陶瓷和玻璃类、旅游文化日用金属品和石质品类、旅游文化日用合成品类、旅游文化日用竹木品和香品类、 旅游美妆护肤和个护清洁类、旅游个人装备品和体育用品类、旅游首饰类、旅游玩具和宠物用品类、旅游工艺品类、旅游纪念品类等实物作品。
2,参赛作品必须具有自主品牌,即由国家商标局核发的注册商标。
3.参赛作品应具备产业化、市场化、商品化的转化功能,且须是已经在市场上进行销售了的产品,具有一定的推广和开发价 值。
2.参赛商品须在市场上流通,且销售额满 5万元以上 (含 5 万元 )。
3.参赛旅游作品要求主题突出,设计独特,造型新颖,便于携带,具备地域特色,且有实用性、艺术性、观赏性、珍藏性、 创新性。零售价不超过5万 元(含 5万 元 ),重量不超过10公斤, 体积不宜过大。同一材质、工艺的商品可合并成一项参评。
4,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作品的知识产权属于创作者。活动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和在公众媒体上宣传的权利。
5.此项活动不收取参赛单位的评审费用、媒体宣传费用。参赛作品的制作费由参评者自行负担。
6.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7,已经在历届国赛及省赛中获奖的商品不得再次参加本次大赛。
六、参赛材料申报
(一 )参赛报名参赛单位按照大赛通知要求到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报名,办理参赛手续。
(二 )申 报材料要求
1,参赛单位须详细填写申报表 (注 :所有报名材料需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申请表需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2.填写参赛作品说明。说明文字要求精练,要点清晰,说明作品的设计构想及创意,字数不超过120字 。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制作工艺、历史渊源、文化意义、是否参加其他活动及获奖 等情况。
3.参赛作品需拍成照片,照片格式为 “扣g” (附 图片名称 ), 综合评审时需要提交参赛作品实物。
4.参赛作品为专利商品的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5,提供参赛商品5万元以上 (含 5万 元 )销售发票复印件,需盖公司公章。
(三 )提交方式
大赛作品征集部 (设在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 ):联系人:杨明哲、王赵洵、周思伶;
联系电话:0898-32859901,18689886161;
Email:hainanlysx@126.com。
七、评选活动安排
(一 )活动准备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评选范围和标准,完成其他相关准备事项,报送指导单位。
(二 )信息发布 2021年 5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旅游商品大赛及文 昌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正式启动。通过国内及省内多家媒体, 对本次活动的背景目的、评选范围、评选标准进行宣传推广。
(三 )作品征集从新闻发布会后即进入第六届旅游商品大赛参赛作品征集阶段。征集的时间截止到 2021年7月10日 。
(四 )作品评选2021年7月25日-7月30日安排进行大赛评审
1.初审: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评要求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
2.综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初评作品进行综评,评出金、银、铜奖。
(五 )获奖作品揭晓及颁奖初步拟定2021年7月31日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旅游商品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六 )2021海南省旅游商品发展论坛拟定2021年7月31日举行2021海南省旅游商品发展论坛。
(七 )参加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2021年9月组织海南省第六届旅游商品大赛获奖商品及部分入围商品前往2021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举办地参加国赛。
八、媒体支持
组委会将在阳光海南网站及本协会微信公众号中为本次活动提供网上展示平台,以提升活动的参与程度和影响力。此外本次大赛还将邀请: (一 )主流官方媒体宣传人民网海南视窗、新华网海南频道、中新社中新网、经济日 报、中国旅游报、中国旅游新闻网、中国商报、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海口日报、海口电视台、海南特区报、国际旅游岛商报、 新海南融媒体、凤凰网、海南在线、新浪网、搜狐网等。
(二 )新媒体、自媒体宣传 通过今日头条、爱奇艺海南、抖音、腾讯等媒体参与大赛的 宣传、报道及推广;通过自媒体平台 (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 头条、抖音、快手 )邀请红达人通过现场直播的形式宣传活动。
附件2
2021海南省第六届旅游商品大赛 暨文昌市十大旅游商品评选、参选 2021 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评选活动评审标准
一 、品牌性:拥有自有商标,有一定品牌知名度,质量稳定,市场声誉好。
二、地域性:主题突出,有 丰富的文化内涵,充分体现旅游目的地文化特色、资源特点和特征。
三、创新性:产品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时尚性强,不落俗套,易被旅游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 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四、市场性:价格定位合理,须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且市场销售较好的旅游商品。有进一步深化设计,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五、工艺性: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绿色环保、 适宜量产。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加工质量高,传统技艺应用到位, 产品的包装系统完整。
六、实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寓用于乐,包装和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有与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相关的应用性。
七、示范性 :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纪念性与实用性的结合。产品开发与时俱进,能够引导旅游商品的消费取 向和流行趋势。
编辑| 张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