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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关于有奖征集县域文化品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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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408     更新时间:2021-08-01    截止日期:2021-08-15
  为大力传承弘扬杨善洲精神,着力提升城市品位,聚力打造集红色文化体验和“两山”理论实践于一体的全域旅游示范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施甸县县域文化品牌。

  一、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2021年8月1日—2021年8月15日

  2.评选时间: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31日

  3.发布时间:2021年9月

  二、作品要求

  1.品牌名称形式:两句对仗的宣传口号,字数为8—12字。

  2.品牌名称要求:主题鲜明、定位明确,内涵丰富、彰显特色,形式简洁、音韵和谐。

  3.品牌注解要求:以简练的文字对文化品牌的创作理念、文化内涵、隐含寓意等内容进行生动诠释,字数在200—600字。未进行品牌诠释者,不给予创作奖金。

  三、作品奖励

  1.活动奖励不设等级,最终将选用1件优秀作品,奖金10000元。

  2.奖励说明:若入选作品为多人共同创作的,不重复进行奖励,由创作者平均分配奖金10000元。若入选作品不是多人共同创作,但有多位作者上报同一品牌口号的,则按照投稿先后顺序及品牌诠释说明评分进行优先征用。

  四、征集方式

  1.作品以书面文稿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应征,投稿时请注明“施甸县县域文化品牌征集”字样。

  2.每名作者仅限投稿1件作品。

  3.投稿时请一并提交附件1《施甸县县域文化品牌征集活动应征表》及附件2《应征承诺书》,务必准确提供作者的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4.书面投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32号,中共施甸县委宣传部。

  网络投稿邮箱:sdyszjsgzxz sina.com

  联系人:杨婉蓉。

  联系电话:0875—8121082。

  五、评审办法

  1.初评:本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有关专家、知名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匿名评审,初步评选出5—10件入围作品,具体数量届时将视作品情况而定。

  特别声明:若所有应征作品无法达到入围标准,则不再进行后续评审环节,本次活动的奖金激励将失效。

  2.复评: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初选的5—10件入围作品进行复评。投票媒体为“水墨施甸”微信公众号,投票期为7个工作日。

  3.终评:按照网络投票、专家评审评分各占50%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最终评选出1件入选作品。

  注:网络投票满分100分,分值计算规则具体为作品得票数÷所有作品总票数=网络投票率;网络投票率*100分=网络投票得分;网络投票得分*50%=最终网络投票得分。

  评审评分满分100分,分值计算规则具体为专家评审评分*50%=最终评审得分。

  最终网络投票得分+最终专家评审评分=最终得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4.公布结果:最终结果在报县委、县政府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媒体为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施甸新闻网、“水墨施甸”微信公众号、施甸县融媒体中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作品权属

  1.入选作品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应征者可以保留署名权。

  2.入选作品由征集方一次性支付酬金,永久使用。

  3.应征者不得在其他地方自行使用入选作品,一经发现,征集方有权对应征者及使用者追究法律责任;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4.中共施甸县委宣传部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投稿须知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获奖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作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的原创作品,如有抄袭他人作品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征集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3.评选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所有稿件不予退回,请投稿者自行保留原件。

  附件:

  1.施甸县县域文化品牌征集活动应征

  2.应征承诺书

  中共施甸县委宣传部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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