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赛作品必须具有独一性、前瞻性,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产品。要求结构严谨、制作精良、文化内涵深厚、贴近生活、具有实用与可生产性。
3、参赛作品可以单位或团队名义进行申报。参赛者须根据大赛官方网站(www.zsccia.com)公布的需征集设计的资源项目进行参赛作品创作,并在提交的“参赛作品申报表”中注明所选需征集设计的资源项目名称及编号,每一参赛作品仅限选一个征集方向和一个设计资源项目。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已实施方案、已投入市场超过三年的产品、已参加过各类评审、其他竞赛或曾经发表过的作品不得参赛。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入围或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及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5、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除必填内容外,还须将报名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填写齐全。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7、大赛组委会所公布的需征集设计的资源项目权利人对参赛入围作品享有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权属。参赛对象在将参赛作品按照赛事规定方式提交时,须明确同意将参赛作品的著作权(除人身专有部分权利外,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权利)、专利申请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无偿转让给大赛主办单位及“征集方向”资源项目权利人独占性享有。对于参赛入围作品,主办单位及“征集方向”资源项目权利人可以自行或授权相应民事主体使用,并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
8、大赛组委会有权将选择优秀作品向企业推荐,一旦采用,由各方协商确定有关费用、使用期及相关的权益事宜。
9、获奖作品所有权均归主办方优先使用,自获奖通知发出之日起,主办方有权合法使用获奖作品。作品获奖后,主办方支付相应奖金后,经主办方与参赛者协商,作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
10、实物提交说明:大赛报名截止后,组委会将通知参赛者(请于报名表内勾选备注)提交参赛作品实物到指定地点,至大赛活动全部完毕后退还参赛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未按时提交作品视为不提交实物。
11、因邮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实物作品的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市场价高于3000元的参赛作品,提交作品时由双方另行议定保管方式。
12、本次大赛免收报名费,无任何形式的参赛费用,大赛信息发布请以大赛官网http://www.zsccia.com为准,所有因参赛发生的交通、食宿、邮递、通讯等费用由参赛者自理。
13、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基于“征集方向”所公布的需征集设计的资源项目为国有或地方政府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权利所有,所有参赛单位或个人未经,不得擅自将相关资源项目用于本参赛作品以外用途。
14、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对本规则产生的任何疑议,大赛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大赛主办方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文化创意设计大奖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