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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征集!乌兰浩特市区域公用品牌等你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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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110     更新时间:2021-10-10    截止日期:2021-10-19
  乌兰浩特市,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兴安盟东南部。位于大兴安岭山脉的中段与松辽平原过渡地带,属低山丘陵地貌。全市土地总面积2353.5平方公里。“乌兰浩特”蒙古语,意为“红色的城市”。1947年5月1日,全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府——内蒙古自治政府在这里成立,是兴安盟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为推动乌兰浩特市农特产品上行,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提升乌兰浩特市农特产品品牌形象,增强乌兰浩特市优质农特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创建乌兰浩特市区域公用品牌,现面向社会开展“乌兰浩特市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公开征集活动。具体如下: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乌兰浩特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乌兰浩特市农产品网货研发中心

  征集内容

  乌兰浩特市区域公用品牌名称

  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及组织均可参加

  征集时间

  2021年10月9日起—2021年10月19日

  作品要求

  1、区域公用品牌名称需符合《商标法》要求,围绕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历史特点、文化优势、资源优势,结合市内各类农产品产业为主体,能够充分体现乌兰浩特特色;言简意赅、寓意深刻、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并对名称进行简要分析。若出现重复的品牌名称以先投稿者为准。

  2、区域公用品牌名称主要应用于乌兰浩特市各类农特产品产业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比如蔬菜、牛羊肉类制品、奶食品、加工品、包装、民族工艺品、旅游产品等。

  3、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并具有排他性,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公共利益,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作品若发生版权或其他法律纠纷,除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外,并追回所获奖金。

  4、区域公用品牌名称文字请填写附件1:乌兰浩特市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表,每位应征者最多可提交3个作品,作品包含:品牌名称及释义。设计文档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者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5、投送方式:应征作品可通过面交或电子邮件方式投送,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公用品牌征集(应征者姓名),如:公用品牌征集(张三)。

  电子版报送邮箱:908202344 qq.com

  纸质版报送地址:乌兰浩特市物流园区综合服务中心3楼乌兰浩特市商务局3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482—810022

  评选程序

  1、初审:征集到的作品,将由乌兰浩特市商务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无记名评选,选出4个作品作为入围备选作品。

  2、终审:由乌兰浩特市商务局召开专题会议评审出最终作品,最终审定作品只确定1个。

  3、发布:入围作品和最终审定作品均通过乌兰浩特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官网和乌兰浩特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搜索:乌兰浩特市商务局)进行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作品设计应征者。

  奖项设置

  最终审定作品:奖励2000元现金

  入围备选作品:给予礼品奖励

  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中的区域公用品牌名称最终选定作品,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相关知识产权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推广和使用,也可以授权市内符合相关条件的镇、嘎查村及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使用。应征者获奖作品不得再进行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应征者领取的奖励资金即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2、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因邮寄或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的作品丢失或损坏,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遇特殊原因,主办单位有权调整征集日程安排。

  3、征集方对延期送达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方案的所有约定。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乌兰浩特市商务局,具体解释工作由乌兰浩特市农产品网货研发中心负责。

  区域公用品牌名称文字请填写附件:乌兰浩特市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表,投稿者需填写基本信息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每人最多可提交3个作品,作品包含:品牌名称及释义。

  责任编辑:叶静

  图文编辑: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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