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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匠心” 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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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9 07: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 言
为了继承和弘扬华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向广大群众宣传非遗传承的意义,弘扬我国传统工艺与技艺,呼唤工匠精神的回归,让华夏工匠精神与技艺薪火相传,特举办本次摄影大赛。
本届大赛向全国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作品主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匠心”为创作主题。作品应展示继承和弘扬非遗工匠精神或反映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现状与成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倡导华夏优秀工匠精神。
赛事主题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
                    福建省艺术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泉州华光摄影学院
                    福州大扬影像俱乐部
协办单位: 华光在线(福建华光众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活动内容
(一)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摄影师,摄影爱好者,不限国家,职业,性别,年龄。

(二)参赛内容
   全面征集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工巧匠精神及其传统文化艺术的摄影作品。
   如:陶瓷烧制技艺、丝绵制造技艺、雕漆技艺、景泰蓝制作技艺、造纸技艺、雕刻技艺、制扇技艺(包括但不限于),等非物质文化工匠技艺及其文化精神的摄影作品。

(三)奖项设置
金奖1名:20000元人民币(含税)
银奖2名:5000元人民币(含税)
铜奖3名:2000元人民币(含税)
入围展出作品20组(每组200元)

(四)参赛方式
作品形式:不设组别,需要以组照投稿,每人限投1-3幅(组)作品,每组5-10幅,每组作品需同时配有3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拍摄地点、时间。参赛作品需重命名如:姓名+作品名+单位+联系方式+“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匠心”全球摄影大赛,没有提供文字说明及标注信息不全的不与参评。
作品须原创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参赛文件类型为 JPEG,每幅作品可以适当压缩,最大不小于3MB。获奖名单公布后,获奖者须尽快将本人真实有效信息.身份证影印件及获奖作品的最大尺寸原始数码照片发至大赛指定邮箱3088083424@qq.com,作为领奖的依据。
参展作品组成,必须有部分作品是近两年内拍摄的新作;
参展作品必须是原创,谢绝通过后期改变原始景物面貌的作品参加。
参赛者登录华光在线(http://hgzxjy.com.cn)注册, 或者在千途APP在线提交参赛作品,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活动工作人员将审核作品,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尽快出现在作品展示页中,与本次活动无关或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

(五)截稿日期:2019年2月15日

(六)颁奖时间:
获奖作品在2019年4月19-21日,在15届旅博会的华夏工匠馆展出并在中心舞台颁奖,颁奖同时也是获奖作品首展开幕。

扫码上传照片,照片按要求上传!

参赛注意事项
1.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表现形式新颖,倡导不同风格.不同流派,有一定的视觉冲击。 作品内容丰富,从各个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去深挖和表现本届主题,具有较深层次的内涵和表现力。
2.参展者必须拥有参展作品的著作权。参展作品须为本人作品且未经公开刊登发表,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如已领奖项者,主办方将追回原奖项。
3.参赛入围作品的版权(除署名权外)归大赛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不限次数使用于相关的公开展示.刊登.制作.广告.宣传及刊印等,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可用于主办方举办或委托的拍卖,按国际惯例与作者分成。任何第三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载或用于商业目的。
4.参展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引发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均应由参展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因此而给主办方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利益损害的,主办方将有权向参展者追偿。
5.凡参展者即视同承认上述所列各项规定。
6.大赛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7.投稿咨询:张老师:15159771587

影赛规划及规模
1.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匠心”全国摄影大赛,每两年举办一届。首届颁奖典礼暨次年主题大赛启动仪式。

2.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匠心”全国摄影大赛首展举办地点拟定于厦门国际会展中心第十五届海峡旅博会暨2019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上进行,本赛事第二届展出地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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