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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关于开展永福镇主题歌曲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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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6658     更新时间:2020-06-11    截止日期:2020-08-30
为展示国家级漳平台创园核心区暨永福镇新实践、新作为、新形象,大力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打造城镇听觉标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提升永福“台湾农民聚集区”、“台创休闲旅游区”、“龙岩中心城市后花园”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开展永福镇主题歌曲征集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和安排说明如下:
一、征集要求
1.主题曲歌词作品要准确反映永福人文之美、生态之美、发展之美、生活之美等的地域文化特色和永福人包容宽厚的内在品格,艰苦奋斗的实干精神,敢闯新路的进取意识。
2.作品力求构思新颖、昂扬大气,语言优美、健康向上、长短适度、朗朗上口,既有艺术品质又易传唱、接地气。
3.应征作品风格不限,美声、民族皆可,适合独唱,合唱,通俗易懂。
二、组织单位、征集对象
主办单位:福建省漳平市永福镇主题歌曲征集执行委员会。
作品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征集,所有关心和支持永福镇发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
三、征集及评选时间、评选方式
征集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9月30日。
1.歌词征集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7月30日,2020年8月3日对应征歌词评选结果进行公布,由专家评审小组选出15首进行曲谱征集。
2.曲谱征集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30日,征集入选歌词曲谱,选出10首作品;10首入选歌曲录制小样,每件给予人民币贰千元﹝2000.00元﹞制作补贴,专家评审小组再从这10首歌曲内选出入围歌曲共6首,2020年9月3日对应征曲谱评选结果进行公布。
3.歌曲展播时间:2020年9月3日至9月20日,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会等方式,组织广大网民投票、专家评审(其中,网民意见占40%、专家意见占60%),根据投票情况,并经评审小组集体研究,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审定,从展播歌曲中评出1首最佳歌曲,确定为永福镇主题歌曲。
4.评选结果公示时间:2020年9月底。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设立如下奖项并颁发获奖证书,奖项可空缺:
1.入围歌曲6首(含最佳歌曲),每首奖金人民币伍千元(5000.00元)。
2. 最佳歌曲1首,奖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3.获奖奖金根据参赛登记表第一联系人发放,由创作者按照歌词40%,曲60%自行分配。
4.奖金为税前,获奖者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纳税。
五、投稿须知
1.每位作者报送歌词、歌曲作品不得超过2首;歌曲演唱不超过5分钟。
2.所报作品需为最新原创作品,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并未曾以任何方式发表、出版。
3.所有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所有作品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取消评审资格,责任有投稿人承担。
5.入选作品版权归组委会所有,作者保留署名权,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提炼再创作。
六、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统一为电子档投档。
1.本次歌词、歌曲征集按照要求用中文填写,提供电子版资料(作品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版权授权书、歌词歌谱电子版及作品音频wav或mp3格式)打包并压缩标注“永福镇主题歌曲征集”。
2.联系地址:永福镇宣传办(403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7-7883809
3.投稿邮箱yfxcb7883809@163.com
七、特别说明
1.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并追回已发奖金和证书。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漳平市永福镇人民政府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所有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3.永福镇人民政府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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