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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千里山海·自在威海”优秀词曲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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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50     更新时间:2021-05-01    截止日期:2021-05-30
  艺术化展现“精致城市•幸福威海”所取得的阶段性成就,宣传推介威海“千里山海自驾公路”,现面向全国开展“千里山海·自在威海”优秀原创词曲征集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日——8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以“千里山海·自在威海”为主题,征集一批赞美威海、歌唱威海、推介威海的精品力作。

  三、组织单位

  主办: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威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威海市群众艺术馆、威海市音乐家协会

  四、活动流程

  1.歌词征集:5月1日——5月30日。征集推文将在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威海市文艺网、威海市群众艺术馆、威海市音乐家协会网站和“文旅威海”、“威海市文联”、“威海市群众艺术馆”、“威海市音乐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威海音协音乐报以及全国创作会员群里同时发布,吸引全国的词作家及爱好者广泛参与创作。

  2.歌词评选:6月1日-6月10日。主办方对征集歌词进行评选,选出10首入围歌词,通过网站、公众号、音乐报、微信群等渠道发布,供音乐专业人士及业余爱好者谱曲。

  3.歌曲创作:6月15日——7月15日,按照入围的10首歌词进行歌曲创作。乐谱电子版及录音小样报送至指定邮箱。

  4.歌曲评选:7月20日——7月30日,主办方对所有参赛成品歌曲(乐谱+录音小样)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10首入围成品歌曲并从中优选3首精品歌曲。

  五、作品要求

  1.作品风格应富有时代气息,群众喜闻乐见,传递正能量接地气。词意简洁,真情实感,生动活泼;曲谱旋律优美,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便于传唱,突出威海“千里山海自驾公路”沿途地域特色。

  2.征集具有多元曲风和样态的音乐作品参赛。参赛作品须未经正式发表的原创歌曲,评选以报送的音频小样为准。

  六、奖项设置

  歌词入围奖10名奖金1000元

  歌曲入围奖7名奖金3000元

  歌曲优选奖3名奖金5000元

  七、关于版权

  作者须确保对作品创作内容拥有独立自主的版权,并保证不侵犯第三人著作权利。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作品参赛资格,文责自负。入选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作者有署名权,参赛即表明作者同意以上规定。

  八、其他

  如应征词曲数量较少或达不到有关要求,主办方有权调整词曲入选数量,歌曲奖项以最高奖为准,奖金不重复发放。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作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主办方拥有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

  九、报送要求

  参赛者填写《报名表》,注明作者姓名、年龄、职业、联络方式,作者1寸照片一张,附带歌词(word格式)或曲谱(PDF格式)、音频小样(mp3格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名表和承诺书,邮寄至指定地址。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631-6086387

  邮箱:ysghdchb 163.com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青岛北路150号威海市群众艺术馆

  附件一:

  报名表

  一、报名者基本资料

  报名编号

  【主办单位填写】

  参赛者照片

  报名者(报名代表人)

  姓名与身份证相符

  性别

  口男口女

  出生年月

  年月日

  籍贯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E-mail

  通讯地址

  (详细地址)

  二、参赛作品基本资料

  作品风格

  歌词/歌曲

  作词者/作曲者

  演唱者

  (原名、艺名)

  创作思路

  附件二:

  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表一份并贴好照片,1寸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签署承诺书一份。

  (3)歌词(word格式)、带词曲谱(PDF格式),五线谱、简谱均可,歌曲小样(mp3格式)。

  (4)邮寄地址:地址:威海市环翠区青岛北路150号威海市群众艺术馆邮编264200

  并注明:「威海市“千里山海·自在威海”优秀歌词曲谱征集」报名作品。

  (5)参赛作品如由一位以上词曲作者共同完成者,选出其中一位词曲作者担任报名代表。

  (6)报名参赛代表、参赛作品相关权利人均同意遵守本活动所有参赛办法。

  (8)报名表须据实填写,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三:

  承诺书

  (1)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否则后果自负。

  (2)获奖作品奖金,以报名代表人为授奖对象。(由获奖者承担个人所得税款的支付)

  (3)参赛作品必须未曾公开发表、或未曾以任何形式出版发行;且未曾于有线或无线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或未曾通过网络和新媒体向公众提供或公开演出。

  (4)作者投稿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的参赛办法。主办方拥有对获得入围奖的10首歌词、7首歌曲及3首优选歌曲的所有版权和音频、视频(MV)的制作权及在各媒体的播放权和播映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5)活动主办方保留解释及修订参赛办法的权利。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条款,并同意其条约内容。

  本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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