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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囊谦县县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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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540     更新时间:2021-06-27    截止日期:2021-07-05
  为了充分挖掘囊谦厚重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人文、绿色、生态内涵,激发全县词曲作者以及文艺爱好者的创造热情,增强全县人民的凝聚力和自豪感,进一步宣传囊谦新形象,大力助推旅游强县,进一步丰富囊谦旅游文化内涵,扩大囊谦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县歌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囊谦县委宣传部

  二、征集办法

  1.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广大词曲作者、爱好者。

  2.征集时间:2021年6月5日——2021年7月5日。

  3.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设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被评选并作为囊谦县县歌的,奖金5000元。多人作词、谱曲的同一首歌不重复奖励。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主旨鲜明,立意高远,创意新颖,健康向上,旋律优美。能够反映囊谦悠久的人文历史、秀美的自然风光、传统文化和风土人情,体现囊谦人民的现实生活与情感,展示出囊谦人民的精神风貌以及经济社会建设的巨大成果。

  2.歌词要雅俗共赏,朗朗上口,便于传唱,易于流传,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符合歌词创作规律和要求。

  四、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结束后,县委宣传部将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评审委员会结合囊谦实际,根据入围作品质量以及在媒体公布后的反响等情况进行评定,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网站公布。

  五、投稿须知

  1.应征稿件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5份,可采取单词、单曲或词曲并投、简谱谱曲的形式投稿。并须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果有条件的也可直接提供录音作品或小样。歌词曲谱形式、题材、风格不限,独唱、重唱、合唱均可。

  2.作品必须原创,不得与任何同类歌词相近或相似,因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及专有权利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作品提交人自行负责。投稿时作者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由囊谦县县歌征集评审委员会所有。来稿(含录音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投稿地址

  来稿地址:囊谦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并注明“囊谦县县歌”征集字样。

  联系人:旺青才加联系电话13897168188

  电子邮箱:764146676 qq.com

  七、版权所属

  1.本次征集活动期间,入选作品的复制权(即印刷、录音、录像、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网络传播权)归囊谦县委宣传部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和使用。

  2.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

  3.本次征集活动相关事宜由囊谦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囊谦县委宣传部

  2021年5月31日

  来源:中共囊谦县委宣传部‖审核:旺青才加‖编辑:措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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