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信息 > 歌词曲 歌词 歌曲 曲谱 歌谣 音乐征集
关于开展陇南民歌改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770     更新时间:2021-12-29    截止日期:2022-05-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扎实推进陇南特色文化大市建设,市文广旅局启动了陇南民歌改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征稿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陇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征集范围

  对陇南民歌进行改编创作的优秀原创音乐作品。要体现陇南民歌风格,适合传唱,感染力强。作品不限题材,作者不限地域。

  三、改编要求

  (一)作品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新时代陇南人民昂扬向上,奋力进取的时代精神和陇南厚重的文化积淀、优美的自然风光、淳朴的民风民情。

  (二)要深入生活,聆听原汁原味的地方民歌,取得第一手资料,从中汲取营养,把陇南民歌中最传神、最质朴、最本真的东西留下来,保留鲜明的陇南民歌特色。

  (三)要有精品意识,要多下功夫,耐心打磨,真正创作出艺术水准高、传唱性强、受人民群众欢迎的精品力作。

  四、征集方式

  (一)应征歌曲需要提交完整的歌词、曲谱和词曲作者个人简介,作品改编来源,含有声演唱的作品小样。

  (二)应征作品以电子文档方式投送至市文广旅局指定邮箱:lnyscz 163.com,请注明“陇南民歌改编”字样,并提供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

  五、作品入选

  (一)作品征集后,邀请音乐专家和音乐人对作品做认真细致的评审,对入选作品将给予稿费和后期制作补贴。

  (二)截稿到期后,市文广旅局将于90日内通知入选作品的投稿者。

  (三)凡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作者必须具有独立的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形,文责自负,自行承担侵权法律后果,并赔偿对征集单位及著作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作品入选后,即视为作者将其作品的版权自愿转让于征集方。市文广旅局有权对入选作品统一编配,并开展演出、出版等宣传推广工作。

  六、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止。

  七、联系方式

  陇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科

  联系人:何炯杰

  电话:0939—5910192

  邮箱:lnyscz@163.com

  特此通知

  陇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28日

威客码头 征集论坛
  • 论坛精华
  • 顶尖文案
  • 经典设计
  • 综合荟萃
  • 资讯聚焦



征集推荐 进入征集大全
截止提醒 进入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