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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民族团结进步之歌”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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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880     更新时间:2022-05-01    截止日期:2022-07-15
  为进一步凝聚全县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唱响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旋律,充分展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奋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决定在全县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之歌”为主题的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此次歌曲作品征集活动要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旋律,充分展现福贡新时代精神风貌和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特点来创作。通过征集评选活动,推出一批能够深受群众喜爱、能够广为传唱、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优秀歌曲。
  二、征集对象
  全县各族群众、广大党员、干部、学生、企事业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等。
  三、作品要求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内容上要求主题鲜明,体现福贡特色,突显各民族团结和睦,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歌颂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友爱、顽强拼搏的精神。作品要求思想健康、旋律优美、风格新颖,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具有鲜明的思想内涵、精神内涵和文化内涵,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艺术表现力、感染力,易于传唱。
  2.提倡作品的形式、体裁及风格多样化,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存在版权纠纷,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的,由投稿人承担一切后果。
  3.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包括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有悖于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宣扬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4.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有最终定解释权。
  四、评选办法
  1.作品评选。评选出一等奖作品1首、二等奖作品1首,入选奖作品2首,颁发荣誉证书,入选音乐集。
  2.奖金设置:一次性买断入选音乐集音乐作品版权,支付作品版权购买及音乐创作制作费(一等奖作品10,000.00元、二等奖作品8,000.00元)。
  3.作品展示:获奖作品将在福贡相关媒体平台进行推广播出,力求将歌曲征集活动优秀成果传唱到全州,影响力延伸至全省全国。
  五、报送要求
  1.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2.词、曲作品须提交简谱1式6份(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谱写清晰,1份署名5份隐去作者姓名),录CD小样一份。
  3.提交作品时,需同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如团体报送需加盖公章。
  4.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和相关资料。应征者参与本次征集评选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征集作品邮寄地址:福贡县上帕镇政府路4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人:叶绍勇,15208862001,邮箱:1004832642@qq.com)。
  中共福贡县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暨
  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0日
  附件:小程序,福贡县“民族团结进步之歌”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
https://mp.weixin.qq.com/s/QDt1V9kJJESsL5TXflpF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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