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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塔河梦·一起向未来”——首届塔里木原创歌曲、舞蹈大赛火热报名中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70     更新时间:2022-05-14    截止日期:2022-08-31

师市文联、师市音乐舞蹈家协会

以迎接宣传贯彻为主线

聚焦文化润疆工程

联合各单位举办了“共筑塔河梦·一起向未来”

——首届塔里木原创歌曲、舞蹈大赛

现面向社会征集作品啦

图片



    一、活动主题

    “共筑塔河梦·一起向未来”——首届塔里木原创歌曲、舞蹈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第一师阿拉尔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第一师阿拉尔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第一师阿拉尔市音乐舞蹈家协会

    承办单位:阿拉尔市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5月,通过“阿拉尔文艺”“文旅阿拉尔”“阿拉尔文化云”等平台发布作品征集公告。

    (二)作品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参赛选手积极参赛,将作品投至指定邮箱。

       (三)大赛初赛:9月中旬,公布通过海选入围选手名单,并开启线上投票通道。

    (四)大赛复赛:根据评审70%,线上投票30%的标准,于9月底公布决赛入围名单。

    (五)大赛决赛:由师市音乐舞蹈家协会组织专业评委,分别评出冠、亚、季军;优秀作词奖(歌曲类);优秀作曲奖(歌曲类);优秀编导奖(舞蹈类);优秀创意奖(舞蹈类)。

    四、报名投稿要求

    (一)内容要求:

    应征作品将围绕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歌颂新时代、歌颂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美好景象,展现塔里木地域风土人情、阿拉尔市文明城市精神风貌等。

    (二)投稿要求:

    1.原创且未被公开实体出版发行过的音乐、舞蹈作品(即:报名投稿作品从未以个人专辑、EP、单曲、收录于其他合辑等形式发行过实体,发行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等格式之实体音像制品);

    2.词曲、舞蹈的语言、风格、形式不限;

    3.所有的报名选手初赛可提交创作音乐节选小样(demo)、舞蹈片段,复赛需要提交原始版本,且须为完整作品,不接受单一词或曲或无声舞蹈的作品参赛;

    4.歌曲参选作品以独唱、重唱或合唱等型式呈现;舞蹈参选作品以单人、双人或团队等形式呈现;

    5.文件类型:音频(歌曲)、视频(舞蹈),长度每首不能超过10分钟,音质速率不低于320kb,视频格式不低于1080×720(高清),且须同时将参赛作品的歌词发送至大赛指定官方邮箱,参选作品必须确保提交音频、视频是完整且可播放的;

    6.参赛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侵害协力厂商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内容;不得含有出售、商业推广等直接或间接商业目的;

    7.所有的报名材料都不退还,如收到大赛组委会通知逾期未到现场比赛,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8.下列作品不在参赛范围:

    ①任何形式的剽窃和翻唱。一经大赛组委会协同评委会判定,即失去参赛资格。对剽窃和翻唱认定结果可能涉及的纠纷,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②被录制成音像制品并已公开出版做实体发行的作品;

    ③已获中央或省级各类奖项评选活动奖项的作品;

    ④已将参赛作品版权售予、或赠予、或合作,及以其他形式不再拥有作品完全著作权的作品;

    ⑤已向传媒或发行社投递作品尚未得到退回通知的作品;

    ⑥已参加任何正在举办尚未公布结果的原创活动的作品;

    ⑦参赛作品曾(已)参加过其他比赛、或获奖,或曾出版或商品化过,且曾有任何相关授权行为;

    ⑧改作之作品(如翻译、改编作品),但桥段、伴奏或合音引用传统古调原乡传统音句,未达四小节者,不在此限。

   六、奖项设置

    (一)凡入选作品、则成为音乐舞蹈家协会储备节目之一,优先推荐到兵团、师市参加同类型比赛或大型文艺活动,提供展演展示平台。

    (二)进入复评的参赛作品,如需要,音乐舞蹈家协会将提供作品质量提升的艺术指导。对仅有作品小样需要制作完整音乐作品的选手,阿拉尔市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提供音乐制作优惠服务,协助参赛选手完善作品。

    (三)奖项设置,冠军各1名、亚军各2名、季军各3名、优秀作词奖(歌曲类);优秀作曲奖(歌曲类);优秀编导奖(舞蹈类);优秀创意奖(舞蹈类),获奖选手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奖金;其中冠军6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优秀作词奖800元;优秀作曲奖800元;优秀编导奖800元;优秀创意奖800元

    七、报名方式

   (一)参赛作品音乐或舞蹈录像资料需制作mp3、mp4格式,分辨率1081×720(高清),画面比例4:3;视频需制作片头,片头包含报送单位、作品名称、表演者等基本信息。

    (二)舞蹈类参赛作品需穿演出服拍摄视频,音乐类参赛作品海选可录制小样,复赛需提供完整作品。填报《“共筑塔河梦·一起向未来”——原创歌曲、舞蹈大赛报名表》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八、联系人

    李俊芳:师市音乐舞蹈家协会秘书长

    电话:18139120200

    投稿邮箱:809842297@qq.com   

    杜茹莹

    电话:18299576873

    投稿邮箱:714378300@qq.com

    九、其他事项

    (一)凡参与应征的作品,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拥有修改权和使用权,且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版权。

    (二)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发表、发行、表演、传播、摄制等,不再向作者支付稿酬。

    (三)参赛者所填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填写虚假信息;填写虚假身份资料的,一经确定即取消比赛资格;

    (四)在比赛期间及结束后,主办方可能会根据需要挑选赛事的精彩照片刊发于相关媒体(电视、报纸、网络、期刊杂志等)进行赛事报道,主办方保证选手相关权利不会应用于与本次大赛无关的其他任何商业用途。

    (五)征集活动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最终解释权。

    (六)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作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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