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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我”唱给你听|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校歌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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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70     更新时间:2023-05-16    截止日期:2023-06-30
  校歌是学校的形象之歌、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办学理念、校园精神和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增强师生的荣誉感、归属感,激发师生团结奋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高品位校园文化建设,现面向全体师生、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现将具体事宜如下:
  -SCHOOL SONG-
  征集内容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校歌歌词和曲谱
  征集时间
  第一阶段:校歌歌词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第二阶段:校歌曲谱征集。歌词征集结束后另行通知。
  作品要求
  ①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简洁明快,寓意深远,韵律流畅,激情昂扬,富有感召力和艺术感染力。
  ②作品应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弘扬“明德至善多元融通”的校训精神,展示“笃志博文德技双馨”的校风,体现“乐学擅习身心双健”的学风和“敬业厚生品行双范”的教风,充分反映学校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办学特色、发展理念、师生风貌以及鲜明的时代特征等元素。
  ③歌词应感情真挚,简洁凝练,朗朗上口,易于传唱,篇幅适中,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蕴含语言文字的韵律美。
  投稿要求
  ①投稿方式。歌词电子版稿件请发送至指定邮箱,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校歌征集”。
  ②作品需附释文,对创作意图、作品意境等作简要说明,引经据典请注明出处。
  ③投稿需附作者真实姓名、单位、电话等详细联系方式。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④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⑤凡入围的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采用作品作者享有词或曲的署名权。
  评选及奖励
  ①学校将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校歌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初审,并确定入围作品。
  ②入围作品在校园网主页、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专题刊登,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③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入围作品进行复选,提出推荐方案报校党委审定,确定采用作品及获奖作品。
  ④为鼓励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学校将设采用奖和入围奖若干,对采用作品和入围作品予以奖励。
  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韵荻
  投稿地址: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纸质版投稿)

  电子邮箱:371848283@qq.com(电子版投稿)

https://mp.weixin.qq.com/s/dYL-jv3tpwvl1Cp5otVG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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