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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院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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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40     更新时间:2023-06-28    截止日期:2023-07-28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树立优良院风,展示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特色,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对检察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励检察人员开拓进取、团结奋进,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现面向全院检察人员、检察系统及关心支持本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院歌,现将院歌征集方案公布如下:
  征集宗旨
  为通过征集院歌活动,进一步展示检察人员风采,树立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良好的公众形象,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征集要求
  1
  创作歌词应积极向上,兼具法治内涵和检察工作特色、服务理念、价值追求和检察人员同心协力、努力拼搏的精神风貌;
  2
  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激情澎湃,富有朝气,格调高雅,易于传唱;
  3
  提交词曲创作完稿音频小样,须同时提交创作说明;
  4
  应征作品须为作者原作,严禁抄袭,并署上作者真实姓名;
  5
  应征歌词标题自拟,歌词篇幅不宜过长,总字数以不超过500字为宜。
  征集办法及截止日期
  征集时间: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28日。
  征集方式:请将电子版发送至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邮箱:xinjianbianjibu@163.com,并在稿件最后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部门、联系方式及个人简介。
  邮件主题:“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姓名”。
  联系人:康钦媛
  电话:0471-5183023
  评选及奖励方法
  本次“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活动,将成立院歌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评选:
  第一阶段: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议,对征集的三项内容分别选出5件入围作品,并对入围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阶段:根根据评委会的修改意见,入围作品经修改完善公开展示,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上由社会投票评选;
  第三阶段:院歌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选委员会的意见和社会投票评选情况,最终选定“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院歌”。
  本次征集为有偿征集。被确定为选用的“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院歌”的作品给予奖金2000元。
  注意事项
  1.来稿须署名“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姓名”字样,来稿注明创作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来稿一律不退,不计稿酬,请作者自留底稿,因作品抄袭、侵权或一稿多投引起的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3.被确定为“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院歌”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所有。

  届时本院将对应征的五件优秀作品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集中展示,所有有效投稿作者都可收到由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文创礼物一份。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https://mp.weixin.qq.com/s/rUimUeRMKmkKDunycJP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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