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
一座岁月沉淀下的历史名城
一座文旅融合下的魅力之都
这里
可能是你再熟悉不过的家乡
也可能是你向往已久的远方
可能有你念念不忘的曾经
亦或是不期而遇的美好
字里行间充满热爱
点滴话语皆含深情
“唱给越城的歌”全民歌词征集正式启动
让我们用音乐唱响这座城
一、
征集主题
唱给越城的歌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7月30日
三、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自行命题,自由发挥;
2.词作要求:思想健康、紧扣主题,彰显本土元素,合辙押韵,雅俗共赏,易于传唱;
3.征集的作品须为2023年1月1日以来原创作品,且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出版、制作、展演,应征作品须附创意阐释,简述作品构思,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
五、提交方式
1.扫描二维码进入征集通道,应征者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每位作者限报1个作品。
2.作品于7月30日前报送,当日下午16:00扫码通道关闭,选出获奖作品后,通知作者。
六、奖励办法
1.金奖作品1首
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0元
2.银奖作品2首
颁发证书及奖金各3000元
3.铜奖作品3首
颁发证书及奖金各1000元
4.优秀作品4首
颁发证书及奖金各500元
①奖金为税前金额,税费由获奖个人或获奖机构承担。
②歌词获奖奖励为一次性奖励,不参与其他活动和其他奖励。
③多人合作作词的同一首歌不重复奖励,奖励发给第一署名人。
④为了保证征集歌词质量,所设各等次奖项可空缺。
七、参赛须知
1.所有提交作品参选的作者(个人、组合、机构)均视为认真细读本须知并自愿遵守,如因须知中规定的各项细则发生的法律纠纷视为与主办方无关,由作者本人负责。2.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包括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有悖于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宣扬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3.参选作者对获奖作品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奖励的权利,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进行改编、编配、演唱、制作音像视频制品、进行推广和传播等不再另行付费。4.获奖人应配合(授权)办理相关版权登记手续,并签署入选作品著作权(版权)转让合同(转让费不再另行支付)。5.活动参赛作品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等其它专有权利。6.对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则原额追回,并视情况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7.本征集启事由活动主办方负责解释。
主办方: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宣传部
承办方:浙江视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
https://mp.weixin.qq.com/s/DBfiW4HXu5bu-iPdw0Mp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