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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给越城的歌”城市原创歌词征集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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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870     更新时间:2023-07-15    截止日期:2023-07-30
  越城
  一座岁月沉淀下的历史名城
  一座文旅融合下的魅力之都
  这里
  可能是你再熟悉不过的家乡
  也可能是你向往已久的远方
  可能有你念念不忘的曾经
  亦或是不期而遇的美好
  字里行间充满热爱
  点滴话语皆含深情
  “唱给越城的歌”全民歌词征集正式启动
  让我们用音乐唱响这座城
  一、
  征集主题
  唱给越城的歌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7月30日
  三、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自行命题,自由发挥;
  2.词作要求:思想健康、紧扣主题,彰显本土元素,合辙押韵,雅俗共赏,易于传唱;
  3.征集的作品须为2023年1月1日以来原创作品,且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出版、制作、展演,应征作品须附创意阐释,简述作品构思,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
  五、提交方式
  1.扫描二维码进入征集通道,应征者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每位作者限报1个作品。

  2.作品于7月30日前报送,当日下午16:00扫码通道关闭,选出获奖作品后,通知作者。

图片 

  六、奖励办法

  1.金奖作品1首
  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0元
  2.银奖作品2首
  颁发证书及奖金各3000元
  3.铜奖作品3首
  颁发证书及奖金各1000元
  4.优秀作品4首
  颁发证书及奖金各500元
  ①奖金为税前金额,税费由获奖个人或获奖机构承担。
  ②歌词获奖奖励为一次性奖励,不参与其他活动和其他奖励。
  ③多人合作作词的同一首歌不重复奖励,奖励发给第一署名人。
  ④为了保证征集歌词质量,所设各等次奖项可空缺。
  七、参赛须知
  1.所有提交作品参选的作者(个人、组合、机构)均视为认真细读本须知并自愿遵守,如因须知中规定的各项细则发生的法律纠纷视为与主办方无关,由作者本人负责。2.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包括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有悖于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宣扬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3.参选作者对获奖作品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奖励的权利,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进行改编、编配、演唱、制作音像视频制品、进行推广和传播等不再另行付费。4.获奖人应配合(授权)办理相关版权登记手续,并签署入选作品著作权(版权)转让合同(转让费不再另行支付)。5.活动参赛作品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等其它专有权利。6.对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则原额追回,并视情况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7.本征集启事由活动主办方负责解释。
  主办方: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宣传部
  承办方:浙江视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

https://mp.weixin.qq.com/s/DBfiW4HXu5bu-iPdw0Mp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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