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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思源实验学校关于开展校歌歌词征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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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058     更新时间:2023-09-21    截止日期:2023-10-20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愿景,凝聚传承学校精神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增强师生的价值认同感和事业归属感,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开展校歌歌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蕲春县思源实验学校校歌歌词。
  二、征集对象
  蕲春县思源实验学校一校四区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家长朋友、历届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四、歌词要求
  1.歌词要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校园文化,突出学校的精神内涵、教育目标和培养目标。
  2.歌词要体现师生的团队精神、拼搏精神和进取精神,展现师生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勇攀高峰的精神风貌。
  3.歌词要表达学校师生对学校发展的期许和对未来美好前景的展望。
  4.歌词要感情真挚,简洁凝练,朗朗上口,易于传唱,符合独唱、对唱、合唱等形式要求,富有感召力、向心力、凝聚力;用词准确、贴切,体现韵律美、思想美、情感美。
  5.歌词可附释文,对创作意图、作品意境等作简要说明,引经据典请注明出处。
  五、征集形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自由投稿的方式进行。投稿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3人。投稿人需将完整的歌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281030071@qq.com。邮件及作品文档命名格式:蕲春思源校歌征集+歌词题目。所有作品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六、评选办法
  学校将成立校歌评选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征集到的歌词进行评选。评选将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环节,初审将筛选出10件优秀作品进入终审环节。初审入围作品将在“蕲春思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和宣传,广泛征求意见。终审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集体创作的获奖作品奖金总额不变,由创作集体自行分配。
  七、其他事项
  1.投稿人需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作品,并享有独立著作权。如有抄袭、盗用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3.歌词一经确定,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署名权归作者所有。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蕲春县思源实验学校。
  蕲春县思源实验学校

  2023年9月20日

https://mp.weixin.qq.com/s/MJFtghuUAudZ6drzMabR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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