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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优秀原创文旅之歌征集活动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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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220     更新时间:2024-04-18    截止日期:2024-06-30
  为进一步提升农安县文旅新形象,提炼文旅新内涵,助力千年古城新崛起,结合农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作安排,特开展“为农安写歌”——农安县优秀原创文旅歌曲征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以电子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欢迎团体单位及个人参加投稿。
  三、征集要求
  1.作品自行命名,以征集歌词为主,也可是词配曲完整作品,完整作品同时报送音频或MV。
  2.词作要求:展现农安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风貌,突出时代精神,赋予地方特色,积极向上、主题鲜明、词句生动。曲作要求:充满活力、风格鲜明、旋律流畅、曲调优美、体裁不限,歌曲长度不超过6分钟。
  3.歌曲创作应符合“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要求,坚持原创,风格和形式不限,独唱、合唱(加领唱)、重唱等形式均可。作品以通俗风格为主,兼顾其他各类风格,鼓励创新。
  4.投稿歌曲必须为原创作品,作者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投稿作品产生任何纠纷、经济损失,由投稿人或投稿单位承担责任。
  5.农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所有入围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农安县文旅局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评选方式
  采取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相结合形式进行评选。文旅局负责将入围作品在网络上展示,并邀请专家进行评比,最终确定1首歌曲作为文旅主题歌曲。本次活动有关事项由农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五、展播平台
  对征集到的原创文旅歌曲,将在农安文旅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首播,并择优推荐到省、市媒体宣传。活动结束后,对优秀原创文旅歌曲颁发证书。
  六、投稿方式

  作品注明“农安县优秀原创文旅歌曲征集”字样,并附歌曲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简要创作说明发至邮箱:949228402@qq.com;联系电话:

https://mp.weixin.qq.com/s/Nkc5D6FKbpgzgjJnI99l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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