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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文联关于公开征集“海晏”主题原创歌词的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70     更新时间:2024-11-28    截止日期:2024-12-20
  为充分展示新时代新征程下新海晏的新面貌和新形象,进一步传承海晏历史文化、人文情怀和地域风貌,提高海晏人的认同感,宣传提升河清海晏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激发全县人民热爱海晏、建设海晏的热情,用优秀作品展现新海晏的辉煌成就。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海晏原创歌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海晏”主题原创歌词征集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三、征集范围
  省内外作家、音乐爱好者及词作家
  四、征集要求
  1.歌词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要求语言优美、立意深远、积极向上;简洁凝练、篇幅适中;符合歌词创作规律,雅俗共赏、便于谱曲、便于传唱;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时代特点与海晏特征的结合。
  2.作品要围绕海晏县历史、文化、经济等进行创作,重点表达海晏各族人民对党和祖国的热爱之情和热爱家乡的情怀,展示海晏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表现海晏的人文之美、生态之美、发展之美、生活之美以及海晏人的精神之美。
  3.歌词作品必须为新创作、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主题鲜明、易于传唱和普及,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具有时代特色,弘扬正能量,体裁、形式、风格不限,提倡多样化,鼓励创新。
  4.入围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入围作品知识产权归中共海晏县委宣传部所有,活动主办方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若不同意,来稿时请予说明)。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5.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手机或固定电话。
  五、评选方法
  县委宣传部和县文联将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所有来稿,根据入围作品质量,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首、二等奖2首、三等奖3首、优秀奖若干首,给予奖励。
  六、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只接收电子稿件):153122763@163.com
  联系人:赵娟
  联系电话:0971-8630068  
  https://mp.weixin.qq.com/s/o0W0pHHVCqKi9Ltfgpkk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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