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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杜牧诗歌奖”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6605     更新时间:2026-01-11    截止日期:2026-01-31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唐会昌四年,杜牧迁池州刺史,在此留下这首千古名唱《清明》。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宣传推广池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独特的灵山秀水风景和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不断做大“杜牧”“杏花村”等文化旅游资源IP流量,擦亮杏花村文化旅游品牌,丰富新时代“千载诗人地”之蕴,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池州生态旅游与诗词文化的深度交流、融合发展与繁荣,特举办第四届“杜牧诗歌奖”评选活动。
  一、活动名称
  第四届“杜牧诗歌奖”评选活动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诗歌学会
  诗歌月刊杂志社
  主办单位:池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池州市作家协会
  池州市杏花村诗社
  三、征稿对象
  全球汉语诗歌写作者。
  四、征稿体裁
  古典诗词(含格律诗、词、曲)和现代诗歌作品。
  五、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六、征稿要求
  1.赞美祖国大好河山,特别是宣传推介池州山水之美和池州杏花村的作品。
  2.每人限投1首(或1组,组诗应为同一主题,古典诗词不超过12首,现代诗歌不超过150行)。一次性投稿,重复投稿的以第一次投稿为准。
  3.参赛作品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思想积极向上,格调高雅,艺术精湛。用韵不限,但不得混用。
  4.参赛作品须为原创首发,严禁抄袭或AI代笔,文责自负。
  5.投稿邮箱:czsxhcss@163.com。联系人:巩老师(电话:
  投稿时请直接粘贴文字,勿用附件。粘贴顺序为:诗题、作者姓名、正文、作者简介(100字以内)、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开户银行和账号。投稿主题请务必备注“第四届杜牧诗歌奖古典诗词投稿”或“第四届杜牧诗歌奖现代诗歌投稿”字样。
  七、奖项设置
  1.大赛设“杜牧诗歌奖”古典诗词、现代诗歌两类。每类设“杜牧诗歌奖·大奖”2个,每个奖金3000元;每类设“杜牧诗歌奖”10个,每个奖金1000元,所有获奖者颁发奖杯和证书。
  2.获奖作品将择优在《中华诗词》《大九华》等杂志选登,并在各有关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发布。
  3.邀请获奖作者代表参加第四届“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并参加专题采风活动。
  八、注意事项
  1.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刊登、出版、宣传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另计稿酬。
  2.本次活动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评选。
  3.本次征稿规则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
  4.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补充。
  第四届“杜牧诗歌奖”评选组委会
  2025年11月
  转载自:池州市作家协会
https://mp.weixin.qq.com/s/1e71ey7hcyMDikoi-eAj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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