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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宁波大学法苑先锋”形象标识和动漫形象的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280     更新时间:2021-04-20    截止日期:2021-05-05
  为扎实推进法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提高学生党建品牌的知晓度、影响力及党员群众的认同度、归属感,现向全校公开征集“宁波大学法苑先锋”党建形象标识(LOGO)及党员动漫形象。具体要求如下:

  01征集项目

  (一)“宁波大学法苑先锋”党建形象标识(LOGO)

  (二)“宁波大学法苑先锋”党员动漫形象

  02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5日

  03征集对象

  面向全校师生,对征集项目感兴趣并具备相关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此次征集活动。

  04征集要求

  (一)形象标识(logo)

  主题突出,创意新颖,简洁大方,富有美感和时代感,能够很好的体现党建元素和宁大法学院特色,易于传播和推广。

  作品设计稿件尺寸为A4幅面(210mm*297mm),文件不小于2MB,以JPG格式提交,标识设计应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

  (二)动漫形象

  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广泛的吸引力,并具备灵活性和附属品开发空间,利于传播和推广、开发。作品应由一个或一组(两个或两个以上)动漫形象组成,作品需附主题创意说明、设计电子版稿件。动漫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的多幅图稿组成,分辨率不小于500dpi,格式为JPG,颜色为彩色,文件不小于5MB。动漫形象可以是立体设计也可以是平面设计。

  05评选方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办方将组织网上投票以及相关专家评选出形象标识(logo)设计和动漫形象各1件。

  评选结果将在“鹭南书吧”微信公众平台上公示,并给予最终采用作品作者奖励500元,所有参与者可获得参与证书和纪念品。

  06征集声明

  ①应征的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②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禁止抄袭,所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③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作者本人对应征作品不得擅自披露、公开、许可第三人使用;主办单位拥有对采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依法有权对采用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复制等,并在形象宣传、旅游宣传等方面广泛使用。

  ④本次活动所投稿件不退还。

  ⑤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07投稿须知

  ①创作者可以提供1件作品,也可以提供多件作品。

  ②创作者投稿时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宁波大学法苑先锋征集”字样,并请注明作品简介、设计理念寓意、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名称等准确信息。

  ③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保留采用作品原创凭证。

  ④最终获奖者提供矢量图,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制。

  ⑤电子邮箱:1610730676 qq.com

  ⑥联系人及电话:万欣怡521633

  宁波大学法学院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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