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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有阳光”LOGO等你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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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110     更新时间:2021-04-20    截止日期:2021-04-22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政法工作品牌化建设,全面提升政法队伍形象,让“阜宁政法”新媒体宣传平台更亲民、更接地气、更贴近群众,阜宁县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县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阜有阳光”LOGO,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在本次活动中,入围或采用的作品将会获得一定物质奖励。

  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作品征集时间

  2021年4月16日—4月22日接受社会各界投稿。

  二、作品评选时间

  2021年4月22日—23日,主办方将对收到的作品择优12个,在“文明阜宁”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同时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其中,网络投票情况计入总分数的40%,评委专家初评计入总分数的60%;排名前6名进入复评阶段。

  三、作品公示时间

  2021年4月25日—30日,主办方结合网络评价及初评情况,进行大赛复评,最终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将在“文明阜宁”公众号宣传平台进行公布。

  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充分体现“平安阜宁”“法治阜宁”理念,围绕“法治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契合“打造阳光政法、建设阳光队伍、保持阳光心态”理念,彰显阜宁县人文精神。

  二、本次征集的设计作品“阜有阳光”LOGO设计。应征作品包括主体图案设计、标准字体设计、主色与辅助色、辅助图案等组成的效果图。作品要紧扣阜宁政法工作特色,可包含“阜有阳光”等文字(汉语或拼音)。

  三、应征作品需具有鲜明的创意和表现形式,活泼生动、构思新颖、寓意深刻、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易于识别与传播。

  四、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作品设计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五、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明显区别于其它著名标识。

  六、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七、应征作品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长和宽不小于1200像素的矢量图,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模式为RGB色。设计师需同时附上LOGO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应有助于对品牌标识的理解,其内容为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内容要体现政法工作理念、内涵和核心价值,表述完整,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共选出6件LOGO作品入围,其中设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作品权属问题

  一、作品为作者自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应征资格。

  二、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在公开征集截止日期3个月内没收到录用通知,作者可自主处理作品。

  三、获得采用的作品,其设计者需要根据主办方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该应征作品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使用权均归阜宁县委政法委所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投稿须知

  一、应征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且愿意遵守相关比赛规则,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

  二、应征者须将设计说明书邮寄到指定邮箱(zfwwxq 163.com)。应征者需在邮件上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作品图稿纸质版邮寄地址:阜宁县委政法委(阜宁县香港路717号,法院十三楼1301室);咨询电话:0515-87238128,13851338268。

  三、2人以上合作作品,以第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四、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方案制作费等。

  五、主办单位拥有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展示、报道、宣传等非商业用途的权利,作品设计者对作品享有署名权。

  六、阜宁县委政法委保留对本次“阜有阳光”LOGO有奖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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