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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职校logo征集活动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520     更新时间:2021-10-17    截止日期:2021-10-29
  为充分展现新时代职业教育核心理念和文化内涵发展,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全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水平,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现面向全社会开展“金沙职校形象标识(LOGO)”有奖征集活动,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标识(LOGO)主题

  标识(LOGO)应融入职教元素和地方元素,彰显金职内涵,主题鲜明,创意独特,造型美观,辨识度高,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容易为社会公众接受、记忆,产生一致的认同感。

  二、基本要求

  (一)应征作品创意、形式不限,提倡创新设计。作品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所提交的设计作品,应附创意设计说明,解释寓意、内涵等。所有应征作品以电子格式提交,投稿时请提供电子版作品两套,第一套为TIFF格式或JPEG格式,作品设计尺寸不小于20cm×20cm,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提供可修改的电子版(AI、PSD、CDR等)原始格式,附矢量图及所用字体。

  (二)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无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因作品本身造成的争议由应征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三)每人最多可提交3套设计方案。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无版权问题。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悉,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不得与其他相关标志雷同或相似,且未被注册。应征者提交作品的同时,应附上应征者保证本人作品属原创的承诺书。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应征作品一旦出现以上问题并经核实属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如已发放奖项将追回。

  三、范围和时间

  (一)征集范围:面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征集。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下午5时止。

  四、奖励与采用

  (一)入围标识(LOGO)6件,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在6件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件作品作为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形象标识,另奖励人民币3800元。

  五、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一)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活动的设计者,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无需通过书面或其它方式予以确认。

  (二)设计人投稿后,则视为同意金沙职校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使用、实施等形式的权力。

  (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方案的设计者对提供的设计方案负责,设计者承诺,在执行本项目设计工作及从事与本项目设计工作相关的活动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同时在其交付的成果中也不会涉及或非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本校造成的损失由设计者承担。

  (四)本次活动入选作品,视为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委托作者创作,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及其衍生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归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独家永久使用;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享有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

  (五)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设计者应无条件修改,修改后的所有内容权归属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所有。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有权决定入选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等。

  六、投稿方式

  应征作者将报送的稿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372832405 qq.com,联系电话:15117606089,联系人:孙老师。

  七、其他

  (一)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只对入围作品的设计者发出通知,对未入围的作品,其设计者可自行处理。

  (二)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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