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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征集校园卡通形象(吉祥物)、形象宣传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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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210     更新时间:2021-11-12    截止日期:2021-11-30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征集校园卡通形象(吉祥物)、形象宣传语的通知

  为进一步挖掘学院文化内涵,提升学院文化建设品位,体现学院的办校特色、办学理念和精神内涵,凝聚人心并鼓舞全院师生开拓创新,扩大学院的社会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卡通形象(吉祥物)、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校园卡通形象(吉祥物)、形象宣传语。

  二、征集范围:全院师生、广大校友。

  三、征集时间:2021年11月12日起至11月30日。

  四、征集要求:

  (一)校园卡通形象(吉祥物):校园卡通形象(吉祥物)是学校文化、发展历史、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及定位的充分体现。我院卡通形象要能够表达全院师生爱岗敬业、好学上进、共创辉煌、共谱华章的美好愿景,从而成为广大师生喜爱的卡通形象和精神寄托,也是我院对外宣传和交流的形象代表。

  作品要求:①创意形象名称;②平面设计简图;③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最少不低于100字)。

  (二)形象宣传语:学校形象宣传语主要用于对外宣传,如招生宣传、人才招聘、就业推荐、国际交流及形象展示等。我院形象宣传语要有利于提升学院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注重学校形象的概括与凝炼,应区别于我院校训(精艺创新、追求卓越),但同时应与之相关联,是学院外在形象与精神内涵的有机统一。

  作品要求:①宣传语要言简意赅,积极向上,代表性强;②朗朗上口,网络或舆论传播性强。

  五、创作要求:

  (一)所有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抄袭,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学院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二)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送交作品概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凡入围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均归学院所有。

  (三)应征作品请附作者姓名、单位、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

  六、评奖办法:

  学院将组织评审组对应征稿进行评审,确定入围稿件,在入围稿件的基础上开展投票活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交会议评选确定获奖作品。入围作品与获奖作品不重复授奖。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并颁发证书;

  入围奖10名:奖金100元并颁发证书。

  校园卡通形象(吉祥物)、形象宣传语的征集活动要坚持从师生中来、到师生中去的原则,发挥全体师生的聪明才智,使大家在动脑、用心的过程中体会学院精神,感受学院文化,与学院同发展、共进步。望全体教职工、广大学生积极参加,踊跃投稿。

  七、投稿方式:

  应征稿件请注明“校园卡通形象(吉祥物)、宣传语征集活动”字样,如实填写投稿人的姓名、单位和详细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稿件一般以A4标准输出。

  文字稿件:请交寄至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党院办(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柘宁东路116号,邮编:211215)。

  电子文档:请发送至xszj niva.cn

  联系人:吕倩老师联系电话:025-57246677。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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