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信息 > 吉祥物 标识 包装 海报 广告 平面征集
陕西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关于征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展示推广素材的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940     更新时间:2022-02-19    截止日期: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规范使用专用标志,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使用核准试点工作要求,陕西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陕西省地理标志发展促进中心)日前建成地理标志受理大厅,受理大厅集咨询、受理、宣传、展示、推广于一体。为更好宣传展示我省地理标志产品,现面向全省征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包装及地理标志多媒体宣传素材,具体要求如下:
  一、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需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
  (一)经公告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
  (二)经公告地理标志已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注册人的集体成员;
  (三)经公告备案的已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被许可人;
  (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其他使用人。
  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规范符合如下要求:
  (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经销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同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地理标志名称,并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的地理标志标准代号或批准公告号。
  (三)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同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该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并加注商标注册号。
  三、地理标志相关多媒体宣传素材包括:
  地理标志宣传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图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加工场景图片、地理标志特色风土人文故事等。以上素材要求提供电子版。
  详情咨询:陕西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陕西省地理标志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陈敏15129252311郝巍17791637443
  产品包装邮寄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1路3号旺都D栋11层
  邮编:710065
  电话:029-81101903转8012/8013
  邮箱:214164715@qq.com
  陕西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陕西省地理标志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2月18日

威客码头 征集论坛
  • 论坛精华
  • 顶尖文案
  • 经典设计
  • 综合荟萃
  • 资讯聚焦



征集推荐 进入征集大全
截止提醒 进入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