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信息 > 吉祥物 标识 包装 海报 广告 平面征集
闽清县莲宅村“红莲”品牌形象LOGO有奖征集活动开始啦
0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140     更新时间:2022-05-27    截止日期:2022-06-10
  莲宅村位于闽清县塔庄镇东南部,因村内后山峰形似倒蒂莲花而得名,是一个千年商业古镇,古驿道贯穿全村。莲宅村1985年被评为革命老区村,是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福建金牌旅游村,是闽清县党史学习教育基地之一。
  近年来,莲宅村以红色文化为主导,将红色基因融入到乡村建设,建成了集赏荷花美景、看百年古厝、学红色历史于一体的“特色村庄”。
  为彰显闽清县塔庄镇莲宅村红色文化和乡村特色,以更凝练、响亮、贴切和易记的方式宣传推荐莲宅村“红莲”乡村名片,进一步提升莲宅乡村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为助力莲宅村乡村振兴赋能,现面向全社会开展莲宅村“红莲”品牌形象LOGO有奖征集活动。
  01
  征集内容
  闽清县塔庄镇莲宅村“红莲”品牌形象LOGO
  02
  主办单位
  闽清县塔庄镇莲宅村党支部
  闽清县塔庄镇莲宅村委会
  福州市青年艺术家协会
  03
  征集及评选时间
  征集时间:5月19日—6月10日
  网络投票时间:6月10日-6月15日
  专家评选时间:6月中下旬
  04
  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应准确把握莲宅村红色历史文化和现实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乡村振兴主题元素,充分融合莲宅村的红色文化、古厝文化、莲花池等文化精髓和特色风貌,提炼出乡村鲜明特征。
  2.应征作品应立意新颖、定位准确、富有美感,不庸俗粗俗,具备国际视野,符合传播规律,能够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同。
  3.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不得抄袭,应具有独创性、唯一性、排他性,已宣传、已发表、已使用、已存在的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负责,如有雷同,则以主办方收稿时间作为评判标准。
  4.凡经评选入围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对作品进行再修改、设计、注册、出版、发布、宣传、使用、展示等,作者仅享有署名权,在领取奖金后主办方不再另付稿酬;未经允许,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入围单位、团体、个人均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5.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6.每位应征者只能提供1件原创作品,并附创作说明。
  05
  投稿方式
  请应征者将作品及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发至邮箱:
  tswtzb2021@163.com
  联系人:邓老师
  咨询电话:83995516
  06
  评选办法
  1.由主办方对应征的作品发起网络投票,投票结果占评选结果分数20%;
  2.由主办方确定时间、邀请相关专家对所有作品进行集中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占评选结果分数80%;
  07
  奖项设置
  活动将评选入围获奖作品共3件,最终被确定的形象LOGO的给予奖金3000元,第二名给予奖金2000元,第三名给予奖金1000元。
  08
  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必须为未在其他地方及媒体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所有应征作品自备源文件,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对于评选出的入围作品,主办方有权修改并无偿用于展示宣传。
  3.应征者应征前应当熟读并了解本公告内容,一经提交应征作品,视为认可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4.本活动一切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来源:灵秀塔庄
  综合编辑:闽清同城

  客服微信:183660882

https://mp.weixin.qq.com/s/gK0OlwVEs9cl7ahGpByANg


威客码头 征集论坛
0
  • 论坛精华
  • 顶尖文案
  • 经典设计
  • 综合荟萃
  • 资讯聚焦


征集推荐 进入征集大全
截止提醒 进入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