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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有我”校车助爱计划LOGO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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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40     更新时间:2023-02-23    截止日期:2023-03-10
  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基金会向阳花志愿基金向社会公开征集“一路有我”校车助爱计划LOGO标识。
  向阳花志愿基金在2019年秋季将原有【春蕾】小学助学项目更加细化,调整为【一路有我】爱心车费项目,让家庭困难的小学生在秋冬季都可以坐上暖暖的校车,【一路有我】爱心车活动给本来就困难的家庭减轻了很大的负担。
  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团体或个人按照要求踊跃参与,相关内容如下:
  一
  征集内容:
  “一路有我”校车助爱计划LOGO
  二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基金会向阳花志愿基金
  三
  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18:00止(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四
  作品要求:
  1、宣传标识要能突出服务和践行“一路有我”助爱计划这一主题,倡导助人为乐、团结友善的价值追求,宣传阐释志愿服务理念,引导人们积极参与活动。
  2.必须是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且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深刻印象。
  3.提交的作品应包含AI/PSD/CDR等格式的LOGO设计原件,同时每件作品需提交一幅精度不低于300dpi的JPG格式的导出作品图片;作品图片上任何地方均不能出现任何作者或参与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提交作品的同时请附一份300字以内的LOGO解读文档,简要阐述作品设计的创意构思和蕴含寓意。
  5.作品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并提交相关应用场景效果图。
  6.所设计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沿用、仿冒他人设计且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五
  应征作品的权属:
  被确定为一路有我标识(LOGO)的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未经允许,包括创作者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主办方对采用作品设计不完善之处有权进行修改,创作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主办方有权决定入选作品的使用的场合、方式、时间。
  六
  投稿方式:
  投稿人在征集方公布的征集时间期限内,将相关应征作品、有关资料等通过电子邮件打包发至:sunny9425@163.com。邮件标题分类别注明:
  1.应征作品命名:“一路有我LOGO+应征人(或单位)名称”。

  2.创作理念命名:“一路有我LOGO创作理念”。

https://mp.weixin.qq.com/s/BEXaJpqmydvahDJYSbTG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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