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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亚东旅游LOGO及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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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074     更新时间:2023-04-01    截止日期:2023-04-30

  为进一步凸显亚东旅游特色,打造亚东旅游靓丽名片,提升亚东旅游知名度、辨识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亚东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旅游宣传口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亚东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征集内容
  1.亚东旅游形象标识(LOGO)
  2.亚东旅游宣传口号
  三、征集时间及征集对象
  征集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征集对象:个人和团体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一)亚东旅游形象标识(LOGO)
  1.准确反映亚东文化底蕴和亚东旅游资源特色;
  2.设计美观、创意新颖、简洁大方,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3.辨识度高、应用性强,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
  4.设计作品应为原创,不得与其他地区、城市旅游品牌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5.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提供AI或CDR格式的设计矢量图源文件,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尺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2M;
  7.需附创意设计说明。
  (二)亚东旅游宣传口号
  1.高度概括亚东旅游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特色;
  2.主题突出、语言优美、简洁明快、朗朗上口、方便记忆,有较强的听觉冲击力和口号吸引力;
  3.字数控制在8—16字以内;
  4.口号应为原创,不得与其他地区、城市旅游宣传语雷同或相似;
  5.需附创意说明。
  五、投稿方式
  1.线上投稿:投稿邮箱为yadongxwlj@126.com。为避免出现邮件发送不成功等情况,可在发送完毕后致电告知。
  在“亚东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亚东旅游宣传口号”两项征集内容中,可任选一项,也可以两项都投稿。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亚东旅游形象标识或亚东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2.现场投稿
  投稿地址:亚东县文化和旅游局(亚东县法院对面发改楼3楼)
  邮编:857600
  收件人:薛梅
  联系电话: 
  3.投稿备注
  个人投稿需注明投稿人姓名、来稿地址、联系方式,团体投稿需注明团体名称、来稿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活动奖励
  1.亚东旅游形象标识(LOGO)最终入选作品奖励18000元;
  2.亚东旅游宣传口号最终入选作品奖励3000元。
  七、作品评选
  主办单位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应征作品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
  1.初评阶段(5月1日—5月10日)。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计汇总,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出入围LOGO和宣传口号作品各10件。
  2.公众投票阶段(5月11日—5月31日)。将入围作品在亚东县官方公众号“亚东县权威发布”等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并开设投票窗口,动员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进行网上投票。
  3.专家评审阶段(6月1日—6月10日)。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审并提出建议名单,经县相关会议最终确定当选亚东旅游形象标识(LOGO)、亚东旅游宣传口号作品各1件,并予以公布。
  八、活动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未曾以任何形式被制作、发表或注册,无第三方对应征作品享有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应征作品因涉及著作权、版权知识产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法律纠纷构成侵权,侵权责任均由投稿人承担。
  2.LOGO和口号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归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享有被采用的应征作品唯一的著作权、使用权及版权登记权利,应征作品提供方不再对该应征作品享有任何权利。
  3.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亚东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九、活动咨询
  联系人:史飞腾
  薛梅

  亚东县文化和旅游局诚挚欢迎热爱旅游、热爱亚东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衷心感谢您为亚东旅游高质量发展贡献的智慧和力量。

https://mp.weixin.qq.com/s/lslBzVNfywDF0MGT_U_y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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