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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征集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主题标识(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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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960     更新时间:2023-05-06    截止日期:2023-05-15
  为深入宣传武冈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有效形成我市创建工作品牌效应,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经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创民工作LOGO,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武冈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LOGO
  二、征集范围
  全体武冈籍人士和在武冈学习、工作的外地人士
  三、征集单位
  武冈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创作主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五、作品要求
  (一)内容
  1.设计作品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的内涵。
  2.设计作品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相关要求,需要具备一定的进步性、教育性、指导性。
  3.设计作品能够利用具体艺术形式深入发掘武冈历史文化,提炼城市核心要素,呈现武冈城市文脉,彰显全市各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和谐的良好民族关系。
  4.设计作品需要相应的创意设计说明和设计情感表达的叙述,展现的内容、蕴含的情感能够引发全体市民的共鸣,提倡简约质朴、健康向上的视觉直观感受。
  (二)形式
  1.设计作品表现形式、表现手法不限,但要求达到整体形式的统一与和谐。
  2.设计几何造型不限,但须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可行性,能够针对其应用形式、材料和制作条件采取相应的设计手段,需要具有良好的兼容性。
  3.设计作品要遵循好用、好记、好看、好懂的设计原则,符合对象的直观接受能力、审美意识、社会心理。
  4.设计作品在符合标志设计的基本原则上,能够灵活运用武冈最具代表性的相关元素,最大程度融入武冈地方文化、地方特色。
  5.设计作品需符合LOGO制作方面的相关标准,能够顾及应用于其它视觉传播方式(如印刷、广告、映像等)或放大、缩小时的视觉效果
  六、安排时间
  1.征集时间:2023年5月5日至5月15日
  2.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17:00
  3.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0日
  七、投送要求
  1.线上:请作者直接发送作品集合压缩包至市创民办邮箱号(34629819@qq.com)。
  2.线下:请寄送至武冈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信息中心,联系人:杨林(电话15180971513)
  3.注意事项:请投稿作者提交投稿登记表、作品图片(JPG格式)、原创作品承诺书的整合压缩包,要求以“创民LOGO征集活动”字样+作品标题+单位(公司或个人姓名)的形式报送;线下报送也需要提交投稿登记表、作品图片(打印清晰)、原创作品承诺书的集合档案袋。
  八、作品评审
  1.导向审查:由主办单位邀请宣传、文化、新闻等部门专业人员对作品的创作导向、文字内容、图片内容进行审查,对导向有偏差的一票否决。
  2.专业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专业评审,确定3幅入围作品。
  3.法律审查:由主办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对入围作品进行相应的法律审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票否决。
  4.最终审定:确定入围的3幅设计作品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领导小组审议,最终确定1幅作品作为武冈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官方LOGO。
  九、奖励办法
  1.进入最终审定的入围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给予5000元奖励并公开表彰。
  2.最终入选作品将在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工作中进行广泛宣传、转载、使用、展示。
  十、其他事项
  1.投稿作者应当遵守《民法总则》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创作内容不存在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创作内容或形式等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保存、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3.凡送作品参选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定。
  附:1.原创作品承诺书

  2.武冈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LOGO征集活动投稿登记表

https://mp.weixin.qq.com/s/N3PT9J5VPNh9GIx2K7iF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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