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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探开发研究院LOGO标识征集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740     更新时间:2023-08-03    截止日期:2023-08-30
  2023年是我院成立65周年,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更好地展示我院的人文底蕴和文化内涵,凝聚一流研究院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现决定面向全院开展征集我院LOGO标识的活动。
  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19:30止。
  参与范围
  全院职工
  征集内容
  创意LOGO征集活动
  创意LOGO征集活动
  1.征集要求
  (1)作品应契合我院功能定位,突出科技与文化元素,能够展现我院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突出成就和文化传承,具有鲜明的研究院特色。
  (2)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公开发表,具有完备知识产权,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民族宗教信仰和社会公序良俗。凡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承担全部责任。
  (3)所有提交的作品(LOGO)以图文形式,应征作品(LOGO)设计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包括图标电子版(AI或CDR矢量格式,文件小于8M;及JPG或PN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并附有创作思路、设计理念(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内涵注释(包含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等说明(500字以内),作品图片上任何位置不能出现姓名或机构名称。
  (4)应征作品如为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签字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5)凡入围应征作品(含最优作品)的一切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均归我院所有,院纪委办公室(企业文化科)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修改与整合。
  (6)本活动不接受AI(人工智能)作品、高度模仿作品作为参赛作品。
  (7)所有作品以文字word+标识电子版附件作品一同发送至邮箱:1094457533 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LOGO名称+姓名+手机号。
  2.评选方法
  征集时间截止后,由纪委办公室(企业文化科)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入围和最优作品,评选结果将在院公众号及网站公布。
  3.奖项设置
  活动设入围奖4个(包括最优奖1个),优秀奖3个,均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奖励。
  4.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作品以电子邮件先收到者为准。
  (2)应征作品须为首次投稿,且在本次征集评审结果公布前,所有投稿者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授权给第三方,也不得向第三方投稿。
  (3)获奖投稿者在征集活动结束后请注意查收获奖通知,并根据提示的内容,配合征集方完成著作权转让等相应协议签署、奖品发放、移交底稿和设计源文件移交等工作。
  (4)若最优奖作品存在抄袭、剽窃、修改、篡改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的,取消最佳作品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凡投稿者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通知内容的规定。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由纪委办公室(企业文化科)所有。
  (7)如有疑问,可联系工作人员咨询。
  联系人:徐苗苗
  联系电话:0990—6242613
  联系邮箱:1094457533@qq.com

  信息来源:勘探开发研究院

https://mp.weixin.qq.com/s/1TItr3B81VUER3U3bt7x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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