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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标识(LOGO)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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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777     更新时间:2024-01-27    截止日期:2024-02-06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打造“有爱,有善,有暖,有伴”的品质养老生活场景,沈阳市民政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沈阳市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标识(LOGO),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6日23:00止(以应征作品电子邮件送达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二、标识用途
  统一全市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标识。设施主要包括:新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打开“围墙”的养老机构等。
  三、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支持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且具有一定广告创意和美术设计基础的个人和机构,社会在职设计师、业余设计爱好者均可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参与本次活动。
  四、标识(LOGO)设计要求
  (一)内容要求
  1.设计作品要突出为老年人服务特色,蕴含沈阳历史文化底蕴、时代发展特点和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
  2.设计作品要主题突出、形象鲜明、简洁明快、寓意深刻;易于辨识、易于理解、符合大众审美;方便应用,自然协调,和谐相融;构思新颖、艺术感强,具有延展性和视觉遐想空间。
  (二)设计标准
  1.标识(LOGO)可采用单色、双色,原则不超过三色。多色设计稿在单色应用时须能反映标识的整体呈现效果。
  2.每份设计方案需提供标识(LOGO)设计图、标识(LOGO)规范坐标图、标识(LOGO)矢量源文件(格式:图像JPG、PNG、TIF,矢量图CAR、AI)。
  3.标识(LOGO)设计稿须另附中文标准字设计(横式、竖式、简式)。
  4.标识(LOGO)设计稿须附注主色标、辅助色标,颜色模式为CMYK。
  5.标识(LOGO)设计稿件、标识(LOGO)规范坐标稿件的图像文件尺寸要求大于800×800像素。单个文件最大不超过1.5MB。
  五、版权说明
  1.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获奖作品及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非原创作品的将否决参选资格、追缴奖金,因知识产权争议的一切侵权纠纷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负。
  2.参加市民政局本次征集活动视为同意以下约定:参加沈阳市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标识(LOGO)征集活动的投稿作品一经入选获奖,包括但不限于作品的使用权、传播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归属沈阳市民政局无偿所有,未经沈阳市民政局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或转让第三方。未入选的应征作品不予退回,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六、评审奖励
  沈阳市民政局将组织专家、业内人士、群众代表对标识征集作品进行筛选,评选出1个优胜奖、5个优秀奖,获奖作品将在市民政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七、投稿方式
  作品设计均按设计要求,以电子稿形式上交,每个作品均须填写《沈阳市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报名表》(附件)一同上传,每个征集对象投稿作品最多不超过3个。投稿后请与主办方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图们路20号市民政局
  邮编:110002
  电子邮箱:ylc-smzj@shenyang.gov.cn
  联系人:秦晓东,联系电话:024-23474008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所有参加本活动人员应认真了解沈阳市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标识(LOGO)征集程序和评审方式,报送作品恕不退稿。
  2.来稿不得一稿多投,如因知识产权等引起法律责任的后果自负。
  3.应征作品创作、扫描、打印、邮寄等所有参与投稿产生的费用由作者自理。
  4.本次沈阳市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标识(LOGO)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沈阳市民政局。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加征集活动。
  附件:沈阳市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报名表(点击原文链接下载附件)
  沈阳市民政局

  2024年1月26日

https://mp.weixin.qq.com/s/44U4DBkdkLfBlPzpGyCF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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