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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开征集大公所成立三十周年庆标识(LOGO)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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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140     更新时间:2024-02-24    截止日期:2024-03-15
  三十年风雨,我们携手并进;三十年华诞,今朝共同见证。花开花落,一岁一载,从1994到2024,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将迎来成立三十周年的辉煌时刻。为诚挚庆祝律所成立三十周年,回顾干事创业的历史,凝聚砥砺前行的力量,现公开征集大公所成立三十周年庆标识(LOGO)设计方案,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投稿。相关安排如下:
  01
  征集单位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02
  征集内容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三十周年庆标识(LOGO)
  03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04
  征集时间
  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截止,投稿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日期为准。
  05
  征集要求
  1.充分彰显大公所独特的人文魅力,并适用于不同宣传推广场景的一整套形象标识体系。
  2.形象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作品图案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尺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M,同时需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设计说明。
  4.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原创作品,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06
  奖项设置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将对征集作品进行统一评选,确定最佳作品(1份)名单。该最佳作品作为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三十周年庆标识(LOGO)。
  征集单位将向最佳作品的应征者支付奖金3000元。
  07
  征集要求
  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发送至电子邮箱dagong@zjdagong.com,邮件主题标明“大公所三十周年庆标识(LOGO)”,所有应征作品须附设计说明,详细说明设计理念、寓意解读以及设计者姓名、联系方式。
  08
  特别说明
  1.作品必须是原创且首发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商品化,作品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稿件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负完全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征集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征者不得再向第三方进行转让或用于产品开发。征集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3.征集单位拥有决定获奖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获奖作品如用于后续使用,应征者需根据征集方要求配合完成作品修改完善。
  4.征集单位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凡获奖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简介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4年,由一批具有民商法博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医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学位并具有工程师、会计师、医师等专业技术资格的律师组成。现拥有执业律师和行政工作人员共70余名,执业律师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总员工50%以上,能够使用英、日等国语言开展法律服务和研究。
  在三十年的法律服务过程中,大公律师团队始终秉承“服务源自专业”的理念,本着“以诚实守信的专业态度对待客户,以精湛娴熟的工作技能赢得客户,以优质高效的办案质量树立形象”的职业宗旨,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经验,并以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导向,通过专业化分工、团队化作业的办案模式,组建了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团队、公司金融法律服务团队等多个法律服务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

  由于业绩显著,大公所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集体、最值得推荐的10家中国工程法律专业律师事务所等110多项集体荣誉。大公律师团队涌现出了一批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党员律师标兵、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一大批优秀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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