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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青年·爱运动”形象标识(LOGO),需要你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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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707     更新时间:2024-03-14    截止日期:2024-03-25
  运动,让人健康、快乐,有多项科学研究显示,常年运动能有效刺激体内多巴胺或内啡肽分泌,有助于显著缓解焦虑情绪、释放心理压力。
  为充分发挥体育运动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青少年通过体育运动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近期,团省委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浙青年·爱运动”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推广“浙青年·爱运动”活动品牌,现面向全省征集“浙青年·爱运动”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有关事宜如下。
  活动简介
  “浙青年·爱运动”工作项目,旨在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少年“走下网络、走向操场、走近自然”,主动到操场和大自然中强健体魄锤炼意志陶冶心智,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有力加强我省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
  “浙青年·爱运动”工作项目设置三个系列子活动,“冠军进校园”“悦动悦青春”“快乐抱抱团”,通过组织奥运会、亚运会冠军等各类高水平运动员走进校园、走近青少年,广泛开展适宜青少年参与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如拔河、跳绳、投壶、纸飞机、气排球等,引领青少年爱上运动、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全网,以个人或组织为单位报送“浙青年·爱运动”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征集内容
  本次设计方案征集内容为“浙青年·爱运动”唯一通用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需充分体现活动的通用性,整体风格应符合青春、阳光、活力等。设计方案内容应包含标准图案、标准中文字体、标准颜色、标准尺寸及辅助图形。
  征集要求
  主题鲜明,寓意深刻。
  标识(LOGO)设计围绕体育运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寓意,融合运动、热血、青春等要素,突出新时代浙江青少年清新阳光、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精神面貌。
  形式简洁,易于识别。
  标识(LOGO)设计应色彩明快、简洁大气、富有美感、识别性强,具备视觉冲击力,并遵循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识设计表达规范。
  适应面广,便于使用。
  标识(LOGO)设计应具有系统性和延展性,便于印刷和运用各种工艺生产制作,图形要素和色彩系统要保持统一,适配不同视觉应用场景,利于进行推广应用。
  坚持原创,杜绝抄袭。
  投稿作品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参加过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他图案相混淆,不得有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
  征集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将设置一、二、三等奖,经评选后给予相应等次奖项及奖金,并对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团省委将组织专家团队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在所有应征设计作品中确定若干件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对一等奖作品予以采用(获奖作品需提供设计原文件)。
  投稿要求
  报送形式为网络报送,报送个人或组织需提交“浙青年·爱运动”形象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电子版,方案内容包含LOGO设计,方案以pdf格式提交。图片格式要求为jpg/png格式,注明CMYK和RGB色值,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提交设计同时需附5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
  请将报名表及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个人/组织名称+‘浙青年·爱运动’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发送至指定邮箱zjtswxxb@163.com,截稿时间为3月25日17:00。
  联系人:周子贺
  联系方式:0571-85174175
  其他要求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来稿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以备查证。征集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且作品尚未被注册。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评选获奖的设计作者须承诺其作品的所有权及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及该知识产权的收益权归团省委所有,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团省委享有对入围设计进行修改、再设计、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本次征集活动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团省委所有。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附件:“浙青年·爱运动”形象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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