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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才你就来!杨凌职院征集建校90周年校庆标识和标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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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020     更新时间:2024-03-28    截止日期:2024-04-30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90周年校庆公告(第二号)
  关于征集建校90周年
  暨合院25周年校庆
  标识(LOGO)和标语的公告
  九十年栉风沐雨九十载奋斗不息
  2024年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迎来了90岁生日
  为办好系列活动
  展现学校精神和历史底蕴
  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90周年
  校庆标识(LOGO)、校庆标语作品
  一、征集对象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师生、海内外校友,以及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内容
  (一)90周年校庆标识(LOGO)
  (二)90周年校庆标语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四、创作要求
  (一)校庆标识(LOGO)征集
  1.立意鲜明,彰显主题。标识主题应体现90周年校庆寓意,彰显杨职院90年的办学历史,突出学校办学理念、办学定位等。
  2.创意新颖,艺术感强。设计应遵循标识设计规范,色彩搭配合理,形式简洁和谐,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设计作品健康饱满,积极向上,展现个性化、创新思维,传播创意设计最新理念,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和感染力。
  3.表达准确,易于传播。设计元素包含但不限于学校规范的中文全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或简称“杨职院”,英文全称“YANGLING VOCATIONAL&TECHNICAL COLLEGE”或简称“YLVTC”,及“校庆”“90周年”“合院25周年”等元素,标识中采取的元素应便于理解,具备较强的实用性,易于在校庆主题网站宣传,便于在各类校庆周边产品上印制、传播、推广和应用。
  4.设计者应提交2份电子版文件。
  文件1:应包含标识设计电子版源文件(cdr、ai或psd格式)1个;设计图稿为jpg或png格式(须为彩色稿件,不超过3张),文件尺寸为210 x 297mm,竖版,分辨率150 dpi,单幅大小不超过5 MB,色彩模式为CMYK,附以图样尺寸、比例、标准用色、专用字体稿、标识设计说明(300-500字)或标识推演释义等。
  文件2:应包含标识在周边产品上的应用效果图,jpg格式(不超过5张),分辨率150 dpi,单幅大小不超过5 MB,色彩模式为CMYK。
  ※设计的文化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且标识尚未被注册。
  (二)校庆宣传标语征集
  1.寓意深刻,彰显情怀。既能高度概括学校90年来的历史与发展,又能展现未来砥砺前行、开拓进取的精神,具有鲜明的学校特色,感召力强,能够鼓舞人心,坚定信心。
  2.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内容健康积极,文字简洁凝练,便于记忆,对仗工整,利于宣传,同时为便于国际传播,欢迎有条件的应征者同时提供对应的英文译稿。
  3.宣传标语汉字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字,须附创意说明(不超过300字)。
  五、投稿方式
  (一)填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建校90周年暨合院25周年校庆标识(LOGO)、标语作品征集登记表》(见二维码)。一人/组(每组最多3人)可投多个方案。
  (二)此次征集统一采用网上投稿方式,发送《登记表》和作品电子版文件至电子信箱:774220515 qq.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90周年校庆标识/标语征集作品”。
  六、评审及奖励方式
  (一)评审步骤
  1.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邀请有关专家、校友及师生代表等拟定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在学校官网、90周年校庆专题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刊登投票,广泛征求意见。
  2.投票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综合各方意见,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二)奖励方式
  1.两项征集内容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2.一、二、三等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及校庆纪念品,入围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3.最终采用的校庆标识/标语方案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确定。
  七、联系方式
  党委宣传部:87083908王老师
  电子信箱:774220515@qq.com
  八、相关说明
  (一)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由此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作品不得添加水印、签名等个人信息,不得以旧充新,不得上传暴力、血腥、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三)作品一经采用,其刊登、出版、推广、宣传等归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即认同将作品的知识产权(署名权除外)转移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在使用投稿作品时,将注明作者姓名,作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
  (四)获奖作者有义务根据征集单位意见酌情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最终推广使用。
  (五)作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概不退还。
  (六)在评选结果公布前,应征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七)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学校资料可前往官网查看(www.ylvtc.cn)

  来源: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官微

https://mp.weixin.qq.com/s/hPQws0LJDFUiTmenBlyh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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