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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主题和标识征集公告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6360     更新时间:2025-04-29    截止日期:2025-05-31

  为充分展现青年创新创业的蓬勃活力,营造浓厚的“双创”氛围,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有关部门设立“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首届赛事将在漳州市举办。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大赛主题口号(文字)和标识(LOGO)设计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福建省“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主题口号(文字)和标识(LOGO)。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每位应征者最多提交1个主题口号(文字)和(或)1个标识(LOGO)。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24时(以电子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提交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作品要求
  (一)主题口号(文字)应简洁有力,朗朗上口、时代感强,充分体现青年创业创新的蓬勃活力,彰显福建特色,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
  (二)标识(LOGO)设计应突出“青春、创新、创业”核心内涵,结合福建地域文化元素,主题鲜明、色彩协调、美观大方,易于在平面、立体和电子等其他媒介中印刷、传播与制作。提供分辨率不小于300dpi的JPG格式电子文件、矢量图形源文件及所用到的字体(如AI、PSD、CDR)等,并附设计说明,阐述设计思路、设计理念和形象标识含义等,文字精炼,表述完整,字数不超过300字。
  五、投稿要求
  本次征集统一采取电子投稿方式,不接收纸质作品。投稿时应提供作品(电子件)、《征集作品信息表》(见附件1,word和签名扫描件)、《承诺书》(见附件2,word和签名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邮箱HXRCQI@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福建省‘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主题和(或)标识应征作品+姓名+手机号码”。
  六、评选方式
  (一)组织评审:2025年6月1日-6月5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投稿作品从原创性、主题相关性、创意性、艺术性、可识别性、适用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二)公示:评审结束后,入围作品名单将在“福建人社”“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三)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获奖作品在“福建人社”“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展示。
  七、奖项设置
  大赛主题(文字):优秀作品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入围作品3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大赛标识(LOGO):优秀作品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入围作品3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奖项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若奖项空缺,则奖金自动取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戚女士
  联系电话:0596-2877616、0596-2967155、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九、特别说明
  (一)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未被任何单位使用过,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投稿作品相同或相似的,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先后顺序,先收到者为准。投稿作品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参与者身份的信息,违者作品视为无效。投稿作品在评选结果揭晓前,不得交付其他单位使用,如因一稿多投引起经济和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投稿作品应符合我国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要求。若入选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经济、法律问题,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自留备份。入选作品(含终选及入围作品)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及知识产权归主办方独家所有,主办方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应征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发表入选作品。
  (三)应征者一旦投稿视为认同本公告所有内容,并遵守相关规定。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1.征集作品信息表
  2.承诺书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稿件来源: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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