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旬邑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塑造独特的旅游品牌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旬邑旅游”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诚邀广大创意人才和旅游爱好者积极参与,共同为旬邑旅游事业添砖加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底
二、征集范围
1.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2.县内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
3.全县干部群众
4.关心支持旬邑旅游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内容要求
旬邑旅游宣传语
口号需简洁明了、朗朗上口,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能精准概括旬邑旅游的核心价值与特色,字数控制在4-16字以内。
旬邑旅形象标识(logo)
设计应充分体现旬邑旅游的特色元素,如自然景观(石门山、马栏河等)、历史遗迹(唐家大院、秦直道遗址等)、民俗文化(旬邑彩贴剪纸、唢呐艺术等),具有较高的辨识度、独特性和艺术感染力,适合在各类宣传场景中使用。
四、征集要求
原创性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在任何公开平台发表过,不存在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如因作品侵权引发法律纠纷,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完整性投稿者需提交完整的设计方案或宣传语。形象标识logo设计应包含彩色和黑白稿,提供矢量图文件(如AI、EPS等)及图片文件(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附设计说明,阐述设计理念、创意来源及象征意义;旅游宣传语需附创意说明,解释口号所蕴含的对旬邑旅游的理解。
版权归属投稿作品一经选用,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调整和使用,无需再向作者支付费用。
五、投稿方式
参与团体或个人一律填写《旬邑县旅游宣传语征集表》《旬邑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将应征作品电子版提交至邮箱1406692585 qq.com,联系电话:
六、评审与奖励
届时将组织专家及县内各界代表评审,选出入围宣传语5条,每条给予1000元奖励。共同评选出最佳旬邑旅游形象标识(LOGO)1条,给予2000元奖励。
七、注意事项
1.应征者可以提交多个应征方案,每个方案均须单独填写《旬邑县旅游宣传语征集表》和《旬邑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表中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应征宣传语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任何违法违规、低俗、不良导向的内容。
3.投稿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不隐含广告寓意,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4.应征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接收时间确定先后次序),禁止一稿多投。
5.主办单位拥有入围作品的完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有权对其需要完善之处进行修改、发表,有权在相关活动中推广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宣传、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6.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
1.《旬邑旅游宣传语征集表》
2.《旬邑旅游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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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9日
https://mp.weixin.qq.com/s/edg_1qecJtAfUEUkdIeh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