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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清远市首届大学生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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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085     更新时间:2021-06-17    截止日期:2021-06-23
  省职教城(清远)校地共青团联盟各高校:

  为营造浓厚氛围,结合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广东共青团活动方案》有关安排,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经研究,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决定联合省职教城各高校举办清远市首届大学生微视频大赛,以微视频线上活动的形式来歌颂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展望中华民族未来生活的美好愿景。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清远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主办单位:

  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

  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参赛对象

  省职教城内的九所高校在校大学生,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参加,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推荐及申报。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6月15日-6月23日)

  1.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要结合红色文化、清远特色、青春气息等青年元素,题材不限,题目自拟。

  2.格式要求。

  作品为mp4格式,单幅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时长5分钟以内,语言流畅、画面清晰稳定,主流播放器能够顺利播放,并保证播放质量。

  3.片尾字幕:主创人员、指导老师、参赛学校。

  4.文件命名:作品文件名义以“学校+作品名称+第一作者姓名”命名。

  5.创作人员: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并在报名表“主创姓名”一栏填写第一作者信息。

  (二)作品评选阶段(6月24日-6月30日)

  1.初赛(6月25日前)。由主办方邀请专业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核,并筛选符合要求的15个优秀作品进入决赛。

  2.决赛(6月30日前)。主办方将成立大赛评委团,对入围决赛的15个优秀作品进行评选,召开现场评审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本次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网络展映投票占评选比分20%(具体时间、方式和展映投票媒介另行通知),专家点评分数占评选比分80%。

  此次大赛将评选出: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另设网络人气奖3名,奖金500元。

  活动将由主办单位给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等次奖金。评审坚持质量原则,没有相应质量的作品,相应奖项可空缺。

  (三)作品展播阶段(7月)

  本次活动获奖作品将在清远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展播,并同步推送至省、市相关媒体平台。

  四、活动须知

  (一)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创作的原创作品,如发现有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的,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由抄袭者承担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法律事务,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少量引用素材时,请确保已获得使用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涉及到侵权问题由选送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活动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参赛作品将由活动主办方留存,著作使用权归参加者和主办方共有,参加者自留备份。主办方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公益活动,不再另计稿酬。

  (三)凡提交作品的作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工作要求

  (一)营造宣传氛围。各有关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善于运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泛动员全校师生参与展映投票,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扩大微视频大赛的社会影响力。

  (二)做好安全防控。充分依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在活动开展和视频拍摄中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兼顾安全性,保证活动举办暨隆重又安全。

  (三)明确报送方式。请各二级学院汇总于6月22日下午五点前将推荐的高清视频,邮件以“***学院推荐微视频”命名报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陈老师,邮箱14312038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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