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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南红都山水平阳”全国摄影作品展(国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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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110     更新时间:2022-01-13    截止日期:2022-01-25
  截稿日期
  2022年1月25日
  《“浙南红都山水平阳”全国摄影作品展》
  平阳县地处浙南沿海,全县陆域面积1051平方公里,建县于西晋太康年间(公元283年),距今已有1700多年历史。平阳是一个山海胜色的旅游资源大县,有世界生物圈保护区,有中国十大美丽海岛之一的南麂列岛,有以“儒、道、佛”三教荟萃而闻名的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南雁荡山等一批特色景区。平阳也是一个人杰地灵的文化名县,历代文化名人辈出,有《富春山居图》作者黄公望、南宋爱国诗人林景熙、清朝思想家宋恕、数学泰斗苏步青、“百岁棋王”谢侠逊等杰出代表。平阳又是一个地位突出、作用显著的革命老根据地县,素有“浙江延安”“浙南红都”美誉。
  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为进一步宣传平阳县优美的自然风光、绝佳的生态环境、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旅游资源,全面展示平阳县旅游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激发人们爱国热情,特举办“浙南红都山水平阳”全国摄影作品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共浙江省平阳县委宣传部、浙江省平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摄影报社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浙江省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平阳县摄影家协会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
  中国摄影报自媒体:中国摄影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摄影报活动微信公众号、新华号、人民号、头条号、新浪微博
  征集主题
  征集反映浙江省平阳县山水自然风光、生态人文、丰富旅游资源、红色革命根据地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建议作品创作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后,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浙江省平阳县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展览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奖项设置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摄影作品6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投稿代理
  将参赛作品电子文档发送至平一影像邮箱
  492523069@qq.com
  投稿电话:0591-88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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