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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福”文化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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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9820     更新时间:2022-01-31    截止日期:2022-02-15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关于推动“福”文化资源转化利用、打响福建“福”文化品牌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融入全省“福”文化工作格局,打造具有霞浦特色的“福”文化品牌。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联合霞浦县摄影协会、霞浦县摄影人才驿站举办此次活动,共同搭建一个展示霞浦“福”文化的影像平台。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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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组织机构
  主办: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
  承办:霞浦县摄影协会
  霞浦县摄影人才驿站
  02
  征稿时间
  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
  03
  征稿内容
  征集反映有霞浦特色的“福”文化摄影作品,充分展现霞浦深厚福文化内涵,彰显福文化自信。
  04
  荣誉设置
  1.征集作品数量总计为50幅(组)。
  2.每幅(组)入展作品稿酬200元人民币,每位作者可以多幅入选。
  05
  征稿细则
  1.全国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
  2.所有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福建省霞浦域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3.本次征集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每位投稿者送选作品数量不超过30幅(组),组照每组作品4-10幅。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小于3Mb,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形式进行命名。并填写参展表,参展表和参展作品一并用压缩包发至征稿邮箱(参展表只需填写一张,如有多幅作品投稿,请在参展表中注明所有作品的名称)。
  4.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文旅霞浦”公众号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公布入展名单。
  5.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本次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06
  投稿邮箱
  8892484@163.com
  07
  活动咨询
  联系方式:8850676;
  地址: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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