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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文艺“我与这十年”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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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6350     更新时间:2022-03-06    截止日期:2022-08-25

“我与这十年”


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展示粤港澳大湾区近十年来的建设成就和巨大变化、大湾区的美丽风光、人文风俗及积极向上的社会风貌等,用摄影的语言描绘和讴歌大湾区时代精神,根据香洲区第七届“文化香洲·缤纷四季”文件方案要求,在 2022年 9 月拟举办香洲区第七届“文化香洲·缤纷四季”夏之画之系列活动——《我与这十年》摄影大赛及优秀作品展。

一、主办单位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宣传部

珠海市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珠海市香洲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珠海市香洲区委老干部局

二、承办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文化馆(中心)

珠海市香洲区摄影家协会

三、活动主题:

香洲区第七届“文化香洲·缤纷四季”之夏之画系列活动——“我与这十年”摄影大赛

四、参赛对象:

大湾区摄影专业人士及摄影爱好者

五、征稿时间:

2022年3月-2022年8月25日

六、展出时间:

2022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七、展出地点:

珠海市图书馆

八、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我与这十年”作品围绕粤港澳大湾区

这十年的巨大变化,城市建设的变迁和发展。充分表现人们充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品具有正能量,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和创造性。

2.2012 年以来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中山市、东莞市、肇庆市、江门市、惠州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 11 座城市拍摄的作品均可投稿。

3.作品应以纪实的手法进行表现,黑白、彩色,单

幅、组照均可,组照限 4 至 8 幅,单幅或一组组照为 1件,投送作品件数每人限投 20 件。后期加工仅限于剪裁和有限的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调整,不得用技术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加工。

4. 参展作品电子文件统一为 JPG 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 5M,像素边长在 3000 像素以上。投稿作品画面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水印和边框,不得进行装裱,否则将不予参加评选。组照作品应在作品名称后加序号。5、每幅(组)作品都要标注有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拍摄时间,图片故事等信息附简要的文字说明(Word 文档)。 

九、参与方式:

1.征集时间:2022 年 3 月 1 日—8 月 25 日。评选时间:2022 年 9 月初。

2.投稿方式:投稿作品数量每人限投 20 件(单幅、组照均为一件),打包发至香洲区摄影家协会邮箱2025309992@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刘小姐 13702766204

十、评奖及奖项设置

1.参赛作品评选由业界专家组成评委会,从专业角度给定评分。

2.本次大赛设置一等奖 1 名,奖金 5000 元 ;二等奖 2名,各奖 3000 元;三等奖 3 名,各奖1000 元 奖品(1-3 等奖获得者不重复);优秀奖 10 名,各奖 500 元 ;入选作品若干,每幅奖励 100 元。所有获奖和入选作者均颁发证书一份。所得税由主办方代缴。

十一、注意事项

1.投稿作者为作品的实际作者,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2.内容涉及暴力、色情、诋毁社会、宗教禁忌等法律不允许范围的作品不予参评。

2. 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享有参赛获奖和入选作品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相关活动,作者享有署名权。

3. 主办单位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在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作品一旦提交概不退还,参赛者自留备份。

4.凡提交作品的作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活动组委会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5.参赛者须关注香洲区文联微信公众号,留意相关公告。

https://mp.weixin.qq.com/s/aDHq9kpui67HbJZXvsUa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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