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开展太湖生态岛建设宣传活动,现开展以“我心中的生态岛”为主题的摄影展(赛)作品征集活动。全面征集反映吴中太湖生态岛区划内的自然风光、产业发展、历史人文、生态文明、小康生活,时代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重点征集太湖生态岛四时美景、高端农业、休闲旅游、康养、绿色金融等,打造“负碳”示范岛等生态岛建设和百姓生活、社会事业建设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苏州市吴中区委宣传部承办单位苏州市摄影家协会 苏州市吴中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协办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摄影家协会苏州成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即日起至2022年6月18日
(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选摄影作品60幅,稿酬各人民币600元。对入选摄影作品颁发荣誉证书,摄影作品获奖资质作为申请加入江苏省摄影家协会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选作品稿酬由苏州市吴中区摄影家协会向入选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
2. 作品须取材于太湖生态岛,范围不超过太湖生态岛辖区,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3.摄影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 作品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5.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电子文档请发送至苏州市吴中区摄影家协会邮箱:wzqsyjxh@126.com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5370001668。
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EG格式,长边10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每件作品按《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所有投稿作品放入一个文件夹,再同时提供一个WORD文档注明每张照片的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者通讯地址,一起加入文件夹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统一为:ⅹⅹ(作者姓名) “我心中的生态岛”摄影展(赛)投稿。
https://mp.weixin.qq.com/s/1ISmZmeOA5LU051cik87O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