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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西陵区摄影摄像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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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540     更新时间:2023-04-19    截止日期:2023-09-30
  千年宜昌城,文脉在西陵
  城市客厅·首善西陵
  即日起
  宜昌西陵区摄影摄像大赛
  面向全社会
  公开征集作品
  为进一步提升宜昌西陵的正面曝光度、知名度、美誉度,在宜昌市城市品牌塑造与传播办公室、宜昌市摄影家协会指导下,由西陵区委宣传部、宜昌江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城市客厅·首善西陵”城市风彩摄影摄像大赛,用镜头记录和见证西陵区城市发展、生态环境、人文历史和西陵儿女逐梦未来的精神风貌,为西陵奋进全国百强城区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
  作品主题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诚邀社会各界摄影、摄像爱好者踊跃参与,作品应紧扣“城市客厅·首善西陵”主题,导向积极向上,具体选题需包含西陵元素,重点突出西陵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人文风貌、街头烟火气以及生活工作在西陵的各行各业劳动者筑梦西陵的动人场景。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宜昌市城市品牌塑造与传播办公室、宜昌市摄影家协会
  主办单位: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西陵区融媒体中心、宜昌江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西陵区摄影家协会
  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作品征集(2023年3月25日至9月30日):3月25日活动正式启动,并同步面向全社会征集“城市客厅·首善西陵”相关主题摄影、摄像作品。
  2.作品评选(2023年10月中旬):组委会邀请摄影摄像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征集摄影、摄像作品进行初评、终评综合评选出获奖作品并进行公示。另外,视频类稿件发布时需带“#城市客厅·首善西陵”“#宜昌”“#西陵区”话题,并 西陵发布 江山数码;视频的浏览量、点赞数、转发数、评论数将作为评分依据,占比20%。
  3.颁奖仪式(2023年10月下旬):公示期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4.集中展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所有获奖作品将通过“西陵发布”官方微信、视频号、抖音号进行集中展示。
  奖项设置
  活动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摄影、摄像作品进行初评、终评,最终获奖作品将通过“西陵发布”官方微信进行公示,公示期后将为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本次活动设置照片类和视频类奖项两种:
  照片类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大疆专业无人机御三Classic一台;
  二等奖2名,各奖励大疆无人机mini3PRO一台;
  三等奖3名,各奖励兰道磁吸滤镜套装4片(UV+ND+CPL+GND);
  优秀奖20名,各奖励吉尼佛21316型号专业摄影背包一个或航拍飞行员轻松飞课程(航拍飞行证)(二选一)。
  视频类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大疆无人机AIR2S一台;
  二等奖2名,各奖励索尼ZVEF一台;
  三等奖3名,各奖励大疆DJIMIC一台;
  优秀奖20名,各奖励拍立得相机一台或航拍飞行员轻松飞课程(航拍飞行证)(二选一)。
  征集方式
  投稿邮箱:331464332@qq.com
  大赛组委会咨询电话:0717-6927564
  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以“城市客厅·首善西陵”为主题,题材需包含西陵元素,内容积极向上,思想内涵与艺术性兼备,拍摄时间需为近3年来作品。
  2.投稿作品分为照片类与视频类,拍摄器材不限,无人机、相机、手机均可。
  3.参赛作品以彩色为主,不收电脑合成与暗房特技制作及其他特效作品。
  4.投稿作品一律为数字文件(不接受邮寄胶片、U盘等),每人选送作品数量不限,邮箱投稿需注明“摄影摄像大赛-照片类/视频类”参赛字样,并注明作品主题名称、拍摄地点、时间、简单文字说明以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微信号。
  5.投稿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mp4格式,1080P);组照按1幅作品计算,每组照片不超过8张。作品入选或获奖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F格式的不小于50 M,用压缩过的JPG格式不小于4M)。
  6.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在“西陵发布”微博、微信、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刊载。
  7.大赛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同一作者多幅作品参赛,只能获一次等次奖励。谢绝本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及亲属投稿。作品务必保证真实性、原创性,可以必要修饰调节,谢绝后期人为删改;作者承担作品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与赛事方无关。凡上述原因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作品,不得参与评选。
  9.作者投稿即视为认同接受本规则要求。
  10.所有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组组委会由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联合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
  来源丨宜昌发布、西陵发布
https://mp.weixin.qq.com/s/WVEzN41OUzaWcgaDvkNw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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