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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首届摄影艺术展览”截稿时间延期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747     更新时间:2023-09-10    截止日期:2023-11-30
  为了更好地和江西省第26届摄影展对接,原定于2023年9月10日截稿的“宜春市首届摄影艺术展览”延期至2023年11月30日截稿,并将征稿细则中每人限投20张调整为每人限投30张。特此通知。
  宜春市摄影家协会
  2023年9月9日
  【征稿】宜春市首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繁荣发展宜春摄影事业,展示近年来宜春市摄影界创作成果,决定举办宜春市首届摄影艺术展览。
  一、主办单位
  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宜春市摄影家协会
  二、指导思想
  本届影展以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引领广大摄影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关注社会,反映本土,讴歌新时代,弘扬正气,展示好新时代伟大成就,讲述伟大中国的精彩故事,尤其倡导聚焦江西,讲好宜春故事的摄影作品。
  三、征稿要求
  本次届展主要征集2020年1月以来创作的作品,组照有一幅创作时间符合规定即可。曾在国展及省届展中已获奖或入选的作品谢绝参评。
  四、征稿对象
  全市各地的各级会员、摄影爱好者,市外的宜春籍及在宜春生活工作的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不限年龄和性别。
  五、类别设置(分为4大类)
  1.【社会与生活类】:征集以现实生活中的人物与事件以及生活方式为表现主体的摄影作品,尤其是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人文纪实作品。作品须标明拍摄时间、地点及对所拍摄内容的文字描述(不超过30个字)。此类作品必须以“客观记录”的方式来呈现,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增减与合成,只允许对影调、色彩、对比度、饱和度、裁剪等的适度调整和润饰,彩色可以整体转黑白或单色。只接受单幅照片投稿。
  2.【自然与生态类】:征集以自然景观及动植物(包括自然风光、城乡景观、地理地质、鸟兽昆虫等)为表现主体的作品,作品须标明拍摄地点。此类作品必须以“客观记录”的方式来呈现,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增减与合成,只允许对影调、色彩、对比度、饱和度、裁剪等的适度调整和润饰,彩色可以整体转黑白或单色。只接受单幅照片投稿。
  3.【艺术与创意类】:征集以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张扬艺术个性为主的摄影作品,倡导独具一格的后期创意、观念影像、商业人像等。可PS后期创意,手法不限,题材不限。只接受单幅照片投稿。
  4.【专题与组照类】:专题是指以叙述性手法表现一个事物的系列作品,侧重于叙事,强调故事的完整性。此类作品必须以“客观记录”的方式来呈现,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增减与合成,只允许对影调、色彩、对比度、饱和度、裁剪等的适度调整和润饰,彩色可以整体转黑白或单色。此类只接受完整叙述事件的10-20张照片投稿。
  组照是指以相似手法呈现某一事物或意趣的系列作品,侧重于形态的展示,强调影像的丰富性,可PS后期创意,手法不限,题材不限,控制在4—8幅,且必须组合在一张JPG高清大图内,此类只接受将单张照片组好在一张大图内的投稿(入选后调取单张大图)。
  六、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拟评选入选作品共200件/个(每幅/组作品视为1件),在评选时根据每个类别的投稿数量和作品质量,对各奖项入选数量作适当调整。
  【社会与生活类】:
  金奖2个、银奖6个、铜奖8个,优秀奖40个。
  【自然与生态类】:
  金奖2个、银奖6个、铜奖8个,优秀奖40个。
  【艺术与创意类】:
  金奖2个、银奖5个、铜奖7个,优秀奖40个。
  【专题与组照类】:
  金奖2个、银奖5个、铜奖7个,优秀奖20个。
  为鼓励各县(市/区)摄协组稿,拟设“优秀组织工作奖”3个(按各县级摄协投送作品总数、获奖数的综合成绩作为评选依据)。
  奖励设置:凡在本展览中获奖的作品,将获得宜春市摄影家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获金、银、铜奖的每幅作品可计江西省摄影家协会的入会积分分别为4、3、2分。
  七、投稿规则
  1.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不限拍摄器材,每件作品JPG高清大图5M以上,不收纸质照片。
  2.每个投稿人投稿总数不得超过30件(注:单幅或1个专题、1个组照均视为“1件”),投稿人可投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重复多投的作品将不予接收与评选。
  3.每个专题控制在10—20幅,此类作品必须以“客观记录”的方式来呈现,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增减与合成,只允许对影调、色彩、对比度、饱和度、裁剪等的适度调整和润饰,彩色可以整体转黑白或单色,且每幅编好前后顺序,并附上简要文字说明,存在一个文件夹内,在文件夹上注明作品类别-作者-标题-电话-XX县市区。
  4.每个组照控制在4—8幅,且必须组合在一张JPG高清大图内(入选后调取单张大图)。
  5.作品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投稿类别-作者-作品标题-手机号-所在县市区(例如:社会与生活类-李小-希望-13907950000-袁州区),然后将所有作品压缩打包发送至各县市区摄协指定的邮箱,注明“XXX投稿宜春市首届摄影艺术展(XX县市区)”字样。
  6.所有投稿作品必须符合上述征稿要求,凡不符合命名方式、超过投稿总数、类别设置不妥、组照未组成单幅、作品画质太差的作品,均不予评选。
  7.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影展、编印作品集、刻录光盘或在媒体、报刊、网站、微信上署名发表等进行非商业性宣传,不再另计稿酬。
  8.所有投稿作品不可存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因作品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9.凡投稿参加本届展览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之规定。
  八、特别要求
  1.届展征稿不接收个人投稿。投稿作品以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为单位集体组织投稿,由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收集所属协会会员、摄影爱好者的稿件统计汇总后填写《首届宜春市摄影艺术展览投稿情况统计表》,将统计表与征集的图片打包发到投稿指定邮箱。
  2.市直机关单位及市外宜春籍作者(请注明籍贯所属县市区)按征稿要求可直接把作品发至本届征稿的指定邮箱。
  3.获奖、入选作品市摄协将按省摄协要求集体投送江西省第26届届展。
  九、收稿邮箱
  收稿邮箱:2875976311@qq.com。本邮箱只接收各县(市/区)摄协、市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市外宜春籍作者投稿,请以压缩打包文件形式发送。
  联系人及电话:
  杨秋红
  李子涵
  易宜玲
  十、作品评选
  本届展览作品评选由宜春市摄协邀请评委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初评、复评、审核、公布评选结果等四个步骤完成。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截稿时间
  2023年11月30日(以收到稿件日期为准)。
  宜春市摄影家协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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