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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在宝清看见美丽中国”摄影大赛的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580     更新时间:2024-05-15    截止日期:2024-07-01
  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昂扬旋律,用摄影“光影”的独特视角充分演绎中国式现代化在宝清各行业伟大实践的时代华章,表达致敬祖国的情怀、再立新功的决心,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奋力谱写现代化宝清建设新篇章。现决定开展“在宝清看见美丽中国”摄影大赛,现面向广大摄影师、摄影爱好者、自媒体人征集作品
  一、活动主题
  “在宝清看见美丽中国”摄影大赛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宝清县委宣传部
  宝清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集时间:
  征稿阶段:2024年5月13日-2024年7月1日
  四、征集题材
  聚焦宝清项目建设之重、乡村振兴之变、生态文明之美、城乡建设之貌、便捷交通之达、特色产业之旺、文化繁荣之盛、文明创建之治、群众满意之喜等,用镜头记录美好,用影像定格时光,描绘宝清建设龙江东部名城、综合实力不断跃升、城乡面貌欣欣向荣、广大劳动者拼搏奋斗、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蓬勃景象,展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拼搏、创新实干的时代精神。
  本次摄影大赛参赛作品评选分两大类别。
  1.人文风光类:宝清旅游景点及能反映宝清的人文和风土人情等方面摄影作品。
  2.城市发展类:宝清大型活动、经济建设、项目建设、城市形象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宝清县内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不能冒名顶替别人作品,不出现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参赛者一经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执行本次大赛规定。如有违背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及奖金、证书并予以通报。
  2.本次摄影大赛只接受电子版投稿,每人投稿数量不超20张,参赛作品为JPG格式,需要提供短边不低于3000像素的参赛大图电子文件,并要求保留照片的原始EXIF信息,单幅作品不小于10M,入选的作品将调看原始照片,获奖照片现场调试拍摄参数设置。手机拍摄作品要求画质清晰,像素不低于1200万。凡曾入选过其他县级以上摄影大赛的作品均不得参与本次比赛。
  3.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真实,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可以运用摄影手段(如多次曝光、长时间曝光、机内合成、使用滤光镜等摄影技术)进行艺术创作,不得有大幅度的修改、装饰、水纹、签名等,所有参赛作品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但是可做色彩、色调、亮度适当调整,不接受电脑合成照片影响照片内容的真实性。
  4.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对参赛作品进行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线上线下媒体宣传等非商业性活动展示,并不再另付稿酬。
  5.大赛结果公示结束后,主办方将会通知获奖者,获奖者需在主办方规定时限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作为领取奖金的证明,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有效证明的,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信息不符的,视为自愿放弃获奖资格,其责任由该获奖者本人承担。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大赛作品的评选在大赛组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届时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依照评分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终评选出人文风光类、城市发展类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原则上同一作者的不同作品不能重复获奖。
  人文风光类: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优秀奖50名。
  城市发展类: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优秀奖50名。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评选结果将会通过微看宝清等平台公布,并给予获奖人员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的作品不参加评奖。
  七、投稿方式
  1.投稿邮箱:bqxwxcbsxz@163.com
  2.投稿的摄影作品请以“xx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方式”命名,未标明参评类别的作品将无法参评。
  3.联系人:李想联系电话:0469-6194306。
  来源:县委宣传部
https://mp.weixin.qq.com/s/FzpDbfZ2FRgWNIQ6Crnf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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