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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学习强国“爱我梁山我为家乡做代言”短视频大赛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780     更新时间:2024-05-24    截止日期:2024-10-20
  各乡镇(街区)、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调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讲好梁山故事、传播梁山声音、展示梁山形象,宣传推介梁山文旅资源,提高我县知名度,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学习强国“爱我梁山我为家乡做代言”短视频大赛,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参赛作品。
  一、活动主题
  本次大赛将围绕“爱我梁山我为家乡做代言”主题,聚焦梁山高质量发展,通过镜头记录、展示梁山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水浒文化、非遗文化以及美食美品、农特产品等。挖掘文化旅游特色资源,激发梁山人热爱家乡、宣传家乡、为家乡作贡献的情怀。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梁山县委宣传部、梁山县文化旅游局、梁山县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山支行
  三、活动时间
  1.征集阶段:5月20日——10月20日
  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梁山融媒、社会自媒体等途径发布活动信息,全县范围进行宣传,广泛征集主题短视频作品。
  2.评选阶段:10月21日—11月1日。
  3.颁奖阶段:11月份举行颁奖仪式。
  四、内容要求
  1.视频画面连贯、内容完整、立意新颖,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
  2.视频须横幅拍摄,视频画幅比例建议16:9,画面应避免四周均为黑边的情况出现。
  3.保证声音清晰可分辨,保证左右声道的完整性(立体声)。
  4.保证视频清晰度至少为HD(高清)。
  5.剪辑应避免发生跳帧、花屏、场纹、无故黑屏等技术层面问题。
  6.视频须音画同步,画面中不能带角标、水印。
  7.视频帧速率建议采用25帧每秒或30帧每秒。
  8.视频格式:mp4、mov。
  9.配20字以内、精炼精彩的标题,附带200字以内视频简介,视频简介须言简意赅。
  五、投稿方式
  短视频作品可发送至投稿邮箱:lsxxqgzb@163.com,邮件名须注明“短视频大赛+作者名+电话”字样,也可在邮箱内附百度网盘链接。
  六、参赛须知
  1.所有参赛作品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在梁山县内,其他地方的不在本次大赛范围之内。
  2.已在“学习强国”平台发布过的作品不得重复投稿。
  3.参赛作品必须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内容真实、准确。
  4.投稿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所投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5.所投作品一经选用,即视为投稿人独家、免费、长期授权行使除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被授权人可对作品作必要修改。
  6.参赛作品需写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信息不全、不准的取消参评资格。
  7.以个人身份参赛,作品投稿不超过5件。
  8.所有参赛作品应精炼干净,不得植入商业广告,视频作品不得有不相干的片头片尾,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9.大赛边征集、边审核,审核入围作品通过在“学习强国”梁山县通讯站上传展示,并择优向“学习强国”全国总平台推荐。参赛者可下载注册“学习强国”APP浏览查看。
  10.此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评费等任何费用。
  七、奖项评选
  1.奖品设置:
  一等奖(1名):价值2000元奖品及证书;
  二等奖(2名):价值1000元奖品及证书;
  三等奖(3名):价值500元奖品及证书;
  优秀个人奖(10名):“学习强国”文创产品及证书。
  2.县“学习强国”专班负责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具体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评审专家组主要由特邀评委、知名摄影家、资深媒体工作者等组成,对审核入围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
  3.入围作品在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的阅读量和转发量以及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上的阅读量和点赞量,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活动组织方对本次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刘静;咨询电话:0537-7758599。
  中共梁山县委宣传部

  2024年5月20日

https://mp.weixin.qq.com/s/1X7ayiERsORVRI6S1k4_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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